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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大连市医疗保障局、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规范超声检查和综合诊查2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和医保支付政策的通知》(大医保发〔2025〕97号)相关要求,高层人力转运费实行市场调节价,1月19日,大连市急救中心对院前医疗急救救护车转运费-高层人力转运(搬抬服务)价格进行公示,取消原担架费。具体如下:
项目名称:救护车转运费-高层人力转运(加收)
收费标准及说明:本项目按照基础费和楼层加收相结合的计价方式收费。基础费60元/次;第二层起加收,每增加一层加收10元,依次加收。平抬超过100米加收10元。电梯不加收。如急救中心一人搬抬,基础费减半。
计价单位:层
市民在使用搬抬服务时,采取自愿原则,如家属自行搬抬的,救护车免费提供担架。以上项目服务价格自2026年1月20日起执行。
举报电话:0411-39776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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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据悉,为方便广大群众开具电子票据及费用明细,大连市急救中心已上线医疗收费电子票据,与纸质票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可作为报销凭证。在急救任务结束后,相关车组人员会与家属确认好患者姓名及手机号。此为票据重要信息,请家属务必仔细认真确认。在车组工作人员收取本次救护车相关款项后会在操作端开具发票。家属一共有4种途径可以获取电子票据:1.可以现场扫取Pad操作端上的二维码,按提示下载电子票据。2.扫描救护车上粘贴的二维码,填写患者信息即可下载电子票据。3.微信小程序搜索:“大连120”,用预留的手机号登录后点击发票查询即可。4.扫描下方的二维码,填写患者信息即可下载电子票据。
半岛晨报、39度视频首席记者黄凤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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