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接触的数位企业主客户,均因经营中“以租代购”“借款周转”等常见融资行为,被侦查机关以涉嫌诈骗罪立案侦查。他们普遍认为“只是民事违约,怎会涉刑?”很多企业主直到被采取强制措施才意识到,问题早在借款时对“资金用途”的模糊陈述中就已埋下刑事风险的伏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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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张新华律师
1.“虚构用途”借款陷阱:
为顺利获得贷款,虚构贷款用途(如经营、装修),实际用于转贷或他用,易被认定为“骗取贷款罪”或“高利转贷罪”。
2.“以物抵债”处置陷阱:
在借款时承诺以车辆、设备抵押,后因无法还款且处置抵押物,被出借人控告“虚构抵押物”实施诈骗。
3.“资金链断裂”定性陷阱:
因市场风险导致经营失败、无法还款,出借方利用报案施压,侦查机关可能将“客观无力偿还”错误认定为“主观非法占有”。
经济纠纷与刑事诈骗的核心界限在于“非法占有为目的”的主观故意。司法实践中,是否具有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行为,以及取得资金后的实际用途、偿还能力、逃匿与否等,均是关键判断因素。
如张新华律师近期办理的某退役军人被控诈骗案(琼海检不起诉),正是通过论证当事人系真实经营、因客观原因资金链断裂,成功在审查起诉阶段争取到“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不起诉决定,避免了十年以上刑期的重罪风险。
1.用途真实性审查:
确保贷款/借款合同约定的用途与实际流向一致,保留完整的资金使用凭证。
2.履约能力动态评估:
借款时需有合理的还款计划与资产证明,经营恶化时及时沟通,避免被认定为“明知无能力而借款”。
3.争议解决路径前置:
在借款协议中明确争议解决方式为仲裁或诉讼,并约定清晰的违约条款,为潜在的民事纠纷划定边界,阻却刑事程序的不当启动。
在经济活动日趋复杂的当下,一次不当的融资操作就可能让企业主从办公室走入审讯室。专业刑事辩护的价值,在于第一时间介入,在“刑民边界”上构筑专业防线。
作为专注刑事辩护超过14年、尤其擅长经济犯罪案件的海口张新华律师,团队已累计处理各类经济犯罪案件数百起,深刻理解司法裁判逻辑与侦查取证痛点,能帮助客户在风险爆发初期即进行有效应对与专业抗辩。
如果您或您的企业正因资金往来、债务纠纷面临公安机关的调查或询问,对行为性质是否构成犯罪存在疑虑,欢迎您张新华律师团队取得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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