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头条新闻社讯 1月18日,泰国为泰党、泰自豪党、人民党、民主党、泰建泰党、动力党、泰族党、正义党、泰自由党等9个政党,民主宪法联盟与全民宪法起草团体(Con For All)、人民自由权利协会、民主运动委员会、青年选举观察网络(We Watch)、民主组织基金会(PNET)、社会志愿者基金会、网络法律促进项目(iLaw)、宪法运动网络(CALL)、Westminster民主基金会(WFD)等社会组织,以及多名艺术家、企业家和法律人士代表共同参与了“宪法公投”宣传会议,并就呼吁民众在“是否赞成制定新宪法”公投中投下“赞成”票达成共识。据悉,此次宪法公投的议题由内阁根据宪法法院裁决拟定,将于2026年2月8日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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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次会议中代表们认为,泰国目前面临政治、经济、社会、环境、官僚体系和技术等多方面的结构性问题,这些问题因涉及大量细节,无法仅通过局部调整解决,必须从政治结构和大原则层面进行改革,而制定新宪法正是必要的途径,且新宪法应源于广大民众的广泛参与。会议达成以下意见和建议:
1. 鼓励有投票权的民众在公投中勾选“赞成”以制定新宪法,并由政党、民间社会组织等各方共同推动。
2. 在制定新宪法的过程中,仍可逐条修改现行宪法。但过去经验显示,逐条修改难度极大,有些条款相互关联,修改某些事项(如独立机构或宪法修改程序等)还需先举行公投,耗时长、成本高,更重要的是,现行宪法源于政变,逐条修改无法消除这一根本形象,因此会议更支持制定全新宪法而非逐条修改。
3. 选举委员会应在曼谷及全国各府举办论坛,让各方充分表达对此次公投“赞成”或“反对”的意见。
4. 选举委员会应再次明确说明,若公投结果为“不赞成”,后果如何。此外,若结果为“赞成”制定新宪法,则后续步骤为:
(1)国会审议宪法修正案中的第15/1章“关于制定新宪法”;
(2)国会通过该修正案后,在呈请国王御准前须举行第二次公投;
(3)完成新宪法制定并经国会审议通过后,举行第三次公投决定是否通过新宪法草案。
因此,本次公投仅决定是否应制定新宪法,其内容范围、制定方式等细节不在本次公投范围内,而属于后续审议修正案第15/1章及第二次公投阶段。
5. 选举委员会应加强宣传“若民众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公投,将如同不投票选举一样,丧失部分政治权利”。
6. 选举委员会应再次向各投票站委员会强调,按照既定布局安排投票场所,并适当便利选民投票。
8. 会议呼吁民众、政党、私营组织及各类团体广泛开展公投宣传活动,并将相关活动发送至Con For All,以便协调参与并通过媒体向公众报告进展。
(编译:KA;来源:prachat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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