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告
栾川县、偃师区
将开展人工影响天气地面增雨(雪)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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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公告
依据《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河南省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为增加土壤墒情,降低森林火险等级,改善空气质量,经区政府批准,将适时组织开展人工影响天气地面作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作业时段
2026年1月19-20日,根据天气形势,适时开展作业。
二、作业区域
偃师区域范围内。
三、作业装备
人工影响天气地面作业装备为火箭。
四、要求及安全注意事项
(一)禁止进入作业安全警戒区域;
(二)偃师区域范围内可能掉落未爆炸或爆炸不完全弹头、弹药碎片或火箭弹残骸。
五、事故报告与处置
(一)任何组织和个人若发现未爆炸或爆炸不完全弹头、弹药碎片或火箭弹残骸,切勿擅自移动、藏匿、拆解和损毁等,请立即报告当地政府或人工影响天气有关部门,或者立即拨打110向当地公安部门报警。如捡拾后因拆卸、敲击、藏匿或转卖等引起不良后果,一切后果由当事人承担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因人工影响天气作业造成意外事件时,请注意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当地政府或人工影响天气有关部门,或者立即拨打110向当地公安部门报警。
六、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偃师区气象局
联系电话:0379-67712680
特此公告
偃师区气象局
2026年1月18日
来源:洛阳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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