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白延平
明代武安进士张光汉撰写《武安县新祠汉寿亭侯记》最后颂词曰:“祠可兴也,亦可圮也;形可象也,亦可毁也。惟忠与义,不祠而存,不形而著。不圮不毁,灵台是系。夫何有于此哉?呜呼!非此无以见人心,是故君子不废也!”
现代汉语意思是:“祠庙可以兴建,也可以坍塌;神像可以塑造,也可以毁坏。唯有忠与义,无需祠庙也能永存,无需神像也能彰显。既不会坍塌,也不会毁坏,与人心紧密相连。忠义又怎会受祠庙形制的影响呢?唉!若非如此,便无法窥见人心的本真,所以君子不会舍弃对忠义的推崇!”
这段文字阐述了“忠义精神”的永恒性,认为有形的祠宇、塑像可兴可毁,而内在的忠义信念自会根植人心、永存不朽。同时指出留存祠宇塑像的意义,在于彰显人心对忠义的认同与坚守。
张光汉之所以撰写这篇碑记,是因为时任武安知县李朴的请求,才有这篇弘扬“忠义精神”的传世之作。
今天,我们聊聊武安知县李朴的那些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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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安县志•职官志》记载的李朴
《武安县志•职官志》记载:“李朴,南直蒙城县人,由岁贡万历二年任(武安知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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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安县志•金石志•武安县新祠汉寿亭侯记》全文
《武安县志•金石志》张光汉撰《武安县新祠汉寿亭侯记》记载:“……李君讳朴,别号松峰,正祠而劝义于侯祠复加葺焉,宋都谏记之矣。余亦嗜义而思齐者,故不辞其请而第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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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安县志•金石志》宋之韩撰《武安王庙碑记》
《武安县志•金石志》宋之韩撰写的《武安王庙碑记》记载:“……李名朴,兴都蒙城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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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城县志•人物志》记载的李朴
《蒙城县志•选举志》岁贡记载:“李朴,任武安县知县,居官有政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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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城县志•选举志》记载的李朴
《蒙城县志•选举志》记载:“李朴,居官有直声,当道交荐,以亲老告归。”
根据以上文献记载,李朴的小档案为:李朴,别号松峰。男。汉族。籍贯南直蒙城县,今安徽省亳州市蒙城县。国子监岁贡。明万历二年(公元1574年)任武安知县。明万历四年(公元1576年)因照顾年迈的父母辞去武安知县。武安任上有良好的政绩和声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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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城县志》记载的李氏家训
李朴出身于南直隶蒙城县一个名门望族。他是元至元年间(公元1264~1294年)蒙城县尹李资(字一图)的七世孙。
李资的原籍为山东兖州府成武县(今山东省菏泽市成武县),有儿子九人,他让六个儿子回乡归祀,留下三个儿子承继蒙城。
李资在蒙城工作和生活了十九年,为人正直,治家严谨,临终前作《李氏遗训》,告诫子孙要勉励有知,警戒无知,孝敬先人,和睦同祖。详见附文。
自元初至民国初年,李资的后裔可以说名人辈出。《重修蒙城县志•人物志》(民国版)中所记载的几十位李氏名人,据考证大多数是他的后裔。这些名人为官者政绩卓著,为民者声闻乡里,其中就有一位担任明代武安知县的李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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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城县志》记载的李氏家训
明万历二年(公元1574年),李朴接替升任河南邓州知州张新翼任武安知县。
万历初年,明神宗朱翊钧任用内阁首辅张居正辅政。内政上,推行考成法,裁撤机构中的冗官冗员,整顿邮传和铨政;经济上,清丈全国土地,抑制豪强地主,改革赋役制度,推行一条鞭法,减轻农民负担。
李朴在武安任上,文献记载的事迹很少,只是在张光汉撰写的《武安县新祠汉寿亭侯记》、宋之韩撰写的《武安王庙碑记》中出现了姓名。
那年,位于北关街的关帝庙(武安王庙)经过其上任张新翼、时任李朴相继重修后,焕然一新。由于李朴崇尚“忠义精神”,先后请武安乡贤张光汉、宋之韩题写碑记,既借张光汉的“史笔”存真,又凭宋之韩的“谏笔”扬善,双碑互证,让“忠义之举”更具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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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城县志》记载的李氏家训
李朴武安任上,以忠义立心,以祠宇为体,以碑记为用,既完成了地方治理的文化表达,又为武安留下了宝贵的精神与物质遗产。张光汉、宋之韩的“双碑记”不仅是对他个人的褒扬,更是明代基层官员践行儒家治道的生动注脚。因此,李朴的原籍志书上才有了“居官有直声,当道交荐”的高度评价,也就是说他在武安“做官期间有正直的名声,上级官员们纷纷举荐他”。
李朴是位至孝之人。当他在武安任上干得风生水起之时,也时刻想着家中年迈的父母。为尽孝道,他主动告归,放弃仕途,回家赡养老人。他的家族五世共同居住,家风淳朴宽厚,兄弟齐心协力,其孝行也被乡评所重。
李朴因其“为官清廉、治绩显著、孝行可嘉”,被《蒙城县志》收录于《人物志》,成为后世为官者的楷模。
附:李氏遗训
唯我后人,各宜听我遗训。
某也,原籍山东兖府成武,奉君之命来令蒙土十有九年,于兹与民一无所负。居久习安,乃籍在城。一图有子九人,遣六归祀,留三承继,今颇蕃盛。兹疾笃,遗训而后。
人生复载所以异于物者,非以形殊,实以此心之知。非曰“聪慧”,非曰“术智”,在知身所自出,在知身所同出。知身自出,一世百世犹之一日;知身同出,一人千人犹之一身。百世一日,尔等不可不念,尔祖今日千人一身,尔等念尔祖,又不可不恤尔祖之所遗裔,恤所遗以念所自出。子为孝子,孙为孝孙。心之所知大于是,是可以称人于天地。
嗟嗟此道,鲜知久矣!尝见一父一母同胞兄弟且相戕相讼,如盗如贼者,种种于县廷,况吾后人之后人,各父其父,各母其母,世远人殊,服尽情睽,门分户割,非朝非夕,身所自出与所同出何能敦睦?我后人勉其有知,戒其无知,相继相承,期以勿斁是道也!
昔以治邑,今以教家,昔以正民,今以训子若孙,盖家规也,实治理也。《孟子》不云乎:“人人亲其亲长其长,而天下平。”《诗》曰:“夙兴夜寐,无忝而所生。”呜呼,道其尽是矣!勿以易而忽,勿以难而阻,庶几乎孝也。出而事君,可以无负于国。斯之谓吾之所训。”
此《训》由李资七世孙武安县知县李朴记述,李朴在文后作如下注述:“训毕,命左右取家规一通,付长子长孙,掷笔而逝。七世孙武安县知县李朴述。”
翻译为现代汉语:
李氏遗训
我的后世子孙们,都应当听从我的遗训。
我本是山东兖州府成武县人,遵奉君王之命来蒙城担任县令,至今已有十九年,自始至终,对治下百姓毫无亏欠。久居此地,早已习惯安稳,于是就在蒙城入籍。我有九个儿子,遣送六个返回原籍承奉祭祀,留下三个在此延续香火,如今家族人丁颇为兴旺。而今我病势沉重,留下这篇遗训,再无他言。
人之所以被天地孕育,而与万物不同,并非是形体有差异,实则是因人心有明辨事理的智慧。这智慧,并非指天资聪慧,也非指权谋智巧,而在于知晓自身的血脉根源,知晓与自己同出一脉的宗亲。知晓自身的根源,那么无论历经一世还是百世,都如同朝夕相伴一般亲厚;知晓同出一脉的宗亲,那么无论面对一人还是千人,都如同与自身一体一般亲近。百世如一日的宗亲之情,你们不可不铭记先祖;千人如一身的血脉联结,你们铭记先祖的同时,更不可不体恤先祖留下的所有后裔。体恤同族后裔,便是铭记自身根源,这样的儿子才是孝子,这样的孙子才是孝孙。心中能明辨并坚守这一点,才称得上是立于天地间的正人。
可叹啊,这样的道理,世人早已很少懂得了!我曾见同一父母所生的亲兄弟,尚且互相残害、打官司,形同盗贼,种种丑态都闹到县衙公堂之上。更何况我的后世子孙,历经数代之后,各亲其父、各敬其母,年代久远、人情疏离,丧服之礼尽后,亲情便日渐隔阂,家族分门立户、支系分离,这都不是一朝一夕的事,到那时,又怎能让同根同源的宗亲和睦相处呢?我的子孙后代,要努力明辨这道理,戒除愚昧无知,代代传承坚守,务必不要厌弃、背离这做人的根本!
我昔日以这些道理治理县邑,如今用它教导家族;昔日以这些道理规正百姓,如今用它训诫子孙。这看似是家规,实则也是治理的根本。《孟子》中不是说过吗:“人人都亲近自己的父母、尊敬自己的长辈,那么天下自然太平。”《诗经》也说:“早起晚睡勤勉做事,不要辱没生养自己的父母。”唉,为人处世的道理,尽在其中了!不要因这道理浅显就忽视,不要因践行不易就退缩,这样差不多就能称得上孝了。走出家门侍奉君王,也能做到对国家毫无亏欠,这就是我留给你们的训诫。
这篇遗训,由李资的七世孙、武安县知县李朴记述。李朴在文后作注:“先祖留下这篇训诫后,命身边人取来一篇家规,交付给长子长孙,随后掷笔而逝。七世孙、武安县知县李朴记述。”
参考文献:《武安县志》《彰德府志》《蒙城县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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