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向四川巴中中院审判长递交了脑死亡司法鉴定申请
原创作者:北京市常鸿律师事务所工伤专业律师陈剑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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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11日上午九点半,在四川省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六审判庭开庭,为2025年12月8日刚承接的客户家属超过四十八小时工亡认定行政诉讼案第一次开庭。
在开庭之前几分钟,我提前向本案审判长,也就是巴中中院行政审判庭庭长杨法官递交了书面脑死亡司法鉴定申请。
杨法官未当庭表示是否同意司法鉴定申请,需要合议庭合议后才能决定。
12月11日庭审一开始,我表示不同意听证形式,要求三名法官全部到场参与直接开庭,并要求对我11日提交的书面脑死亡司法鉴定申请作出相应的回应。
12月11日庭审休庭。择日再开庭。
已经向审判长提交了五个省高级人民法院支持脑死亡认定工亡的成功案例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的抗诉典型案例。
审判长庭前说脑死亡认定工亡的有无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这个暂时没有发现最高人民法院有指导案例。
本案核心就是二审法官或二审法院是否认可脑死亡。认可脑死亡,那就可能在二审诉讼中法官会同意做脑死亡司法鉴定。不认可脑死亡,二审行政诉讼可能就是走一个过场,维持概率极大。
如何打好本次二审行政诉讼程序,我陷入思考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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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北京市常鸿所陈律工伤律师团队曾在湖北省和河北省承办过两个超过48小时脑出血工亡不予认定行政诉讼案,这两个案子都出现了重大转机。这两个工亡不予认定行政诉讼案都经过了一审行政诉讼家属一方败诉,二审败诉,再审裁驳后在市人民检察院监督环节才有了转机。
湖北省某市人民检察院向湖北省某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了再审检察建议后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再审。
河北省某市人民检察院向河北省人民检察院提请抗诉,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向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后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再审。
湖北与河北这两个超过48小时脑出血工亡不予认定行政诉讼案,之所以能够得到人民检察院依法予以监督成功,是因为都在这一监督环节获得了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审生效判决。那获得了什么新证据足以推翻原审判决呢?
都获得了48小时之内脑死亡司法鉴定报告,而且脑死亡司法鉴定报告都是通过当地基层人民法院委托做的。
所以,新证据足以推翻原审生效判决就会引起案件重大转机。
上述四川巴中客户家属超过48小时工亡不予认定行政诉讼案,一审我们工伤律师团队未予代理,我们工伤律师团队从二审开始代理的。我们工伤律师团队希望巴中中院二审法官认可脑死亡,同意依法做脑死亡司法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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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本文系北京市常鸿律师事务所工伤专业律师陈剑峰律师原创第1435篇工伤原创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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