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王佳珺)公司春节放假35天,按时离岗返岗员工奖励5000元——近日,浙江温州一家制造企业发布的春节放假通知引发广泛关注。通知显示,该公司将于2月1日起正式放假,3月8日复工复产,假期35天。全体员工若按时离岗放假并按期返岗,将获得每人5000元专项福利奖励,奖金于3月底统一发放。
“让员工踏踏实实返乡过年、陪伴家人,是企业的责任。”该公司负责人张先生表示,公司扎根制造业10余年,外来务工人员占比超七成。为了让员工返乡过年,这样的放假模式已坚持多年,5000元奖励并非简单的福利激励,而是企业在能力范围内为员工提供的休假权益保障。“员工们辛苦工作了一年,希望春节期间他们可以返乡过年,好好陪陪家人。”张先生说。
除5000元返岗奖励外,针对家中有学龄儿童的员工,该公司还允许其在送孩子开学后2日内返岗,提前登记即可正常享受奖励;老员工成功介绍新员工入职满3个月,可获1000元/人的招工激励。同时,企业明确2月5日前完成所有对账付款,不拖欠员工及供应商款项,让各方安心过年。关于工作衔接,仅要求销售部人员24小时保持手机畅通、客服人员上班时间在线值班,确保核心业务需求得到响应。
该企业的这一举措,引发了了诸多网友的羡慕。许多网友表示,也想在这样的“神仙公司”工作。
“企业经营既要算经济账,更要算人心账。”张先生表示,春节期间虽会有订单邀约,但公司选择不接单,坚持让员工安心休假。5000元奖励实际是假期基本工资保障,目的是让员工无后顾之忧享受假期,来年以更饱满的状态投入工作,提升团队凝聚力与积极性。
据了解,除该企业外,各地已有多家工厂推出20天至30天不等的春节假期,并配套1200元至2000元的返岗补贴。网友纷纷为这一举措点赞,认为企业用实际行动诠释了“以人为本”的经营理念,彰显了新时代民营企业的责任与担当。
北京京渝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朱科律师认为,企业的35天春节假期及配套奖励政策,是企业的一种人性化管理创新,并不违反《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该企业的做法既体现了企业对员工的关怀,也通过清晰的规则保障了假期前后的生产与客户服务衔接,是企业管理需求与员工个人诉求的良性平衡。”朱科说。
来源: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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