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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有现金都留给两个儿子,女儿赡养不力,取消她的继承权!”辛老伯生前特意录制了一段视频遗嘱,本想妥善安排身后财产分配,没成想这份遗嘱最终被法院直接判定为无效。一份看似明确的遗嘱为何会失效?近日,裁判文书网披露了这起遗嘱继承纠纷案件的详情。
据悉,家住吉林省敦化市的辛老伯于2025年11月逝世,其生前育有三名子女,分别是大女儿与两个儿子。辛老伯离世后,大女儿收到了大哥发来的一段视频,内容正是父亲生前立下的口头遗嘱。
视频中,辛老伯清晰口述了遗嘱内容:决定将自己名下剩余的全部现金财产,交由大儿子辛某乙、二儿子辛某丁继承。他提及,之所以做出这样的安排,是因为两个儿子在赡养自己期间照料周到、尽心尽责;而女儿在赡养过程中表现极差,不仅未尽到应尽义务,还对自己的身体造成了不小伤害,最终导致自己卧床不起,因此才决定剥夺女儿的继承权。
值得注意的是,这段视频录制时,除了大儿子在场陪同外,还有五名见证人在场。但全程下来,这五位见证人都没有面向镜头,也未清晰说明自己的姓名、身份信息以及视频的具体录制时间。
看到这份视频遗嘱后,大女儿对此表示强烈不服,随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依法确认该视频遗嘱无效。法院受理案件并审理后,很快作出了遗嘱无效的判决。
这起案件的核心症结,在于遗嘱的“形式要件”不符合法律规定。一方面,该视频遗嘱未满足法律对音像遗嘱的强制性要求——遗嘱人及见证人必须在音像载体中明确记录本人身份信息与录制日期,这一形式要求属于法律硬性规定,缺一不可;另一方面,见证人的资格也存在严重问题。在参与见证的五人中,两人是辛老伯的家族长辈,属于第三顺位继承人,另外两人分别是二儿子及其女友。其中,二儿子本身是辛老伯的第一顺位继承人,其女友则属于法律意义上的利害关系人,均不具备合法见证资格。最终,仅有一位邻居符合见证人条件,无法满足“两名及以上无利害关系见证人在场见证”的法定要求,这也直接导致了遗嘱无效。
视频来源:潇湘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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