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条斑马线
承载着行人过街的安心
也彰显着一座城市的温度
可总有些驾驶员心怀侥幸
把这条守护生命的标线
当成了比拼速度的“起跑线”
那些无视规则抢行的瞬间
都是在拿生命做赌注

何某驾驶闽E13***小型轿车行至华荣路康乐路口时未礼让,直面撞向正在横过斑马线的行人颜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厦门交警
持续严查严管、持续曝光
机动车“不礼让”违法行为
警醒各位驾驶人
闽D1E886
![]()
![]()
![]()
地点:枋湖南路枋湖东二路路口
处罚:罚款300元,驾驶证记三分
闽DDR5033
![]()
![]()
![]()
地点:江头西路吕厝路口
处罚:罚款300元,驾驶证记三分
闽DD65556
![]()
![]()
![]()
地点:江头西路吕厝路口
处罚:罚款300元,驾驶证记三分
闽DA00620
![]()
![]()
![]()
地点:东浦路建发花园路口
处罚:罚款300元,驾驶证记三分
闽DF82918
![]()
![]()
![]()
地点:育秀东路体育路口至仙岳路口段
处罚:罚款300元,驾驶证记三分
闽DBR896
![]()
![]()
![]()
地点:环岛路观音山进口路段
处罚:罚款300元,驾驶证记三分
![]()
法律链接
《厦门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第四十六条第八款规定:行经无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人行横道,遇行人正在通过时未停车让行的,处以三百元罚款。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七款规定: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一次记3分。
机动车行至斑马线时
如何正确礼让行人呢?
![]()
![]()
![]()
![]()
![]()
斑马线前无小事
一让一停见文明
广大驾驶人
当恪守文明驾驶准则
切莫心存侥幸、抢道先行!
▌集美区融媒体中心出品
▌来源:厦门交警
▌编辑:林凯丽 责编:欧阳端凤
▌编审:郑宝珠 终审:包磊
▌天下集美整理,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