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的胡先生通过贵州“一见倾馨”婚介有限公司认识了一位姓周的女士,三天后两人就领了结婚证。
与之前《百姓关注》报道过的闪婚案例相同的是,胡先生与周女士的婚姻维持时间并不长。但不同的是,这位周女士不仅是胡先生的闪婚对象,还是胡先生表弟的红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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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条号作者“梅姐说法”@梅姐说法对此进行了分析。
律师:女方涉嫌骗婚
女子涉嫌骗婚,隐瞒离婚有儿子的情况,跟男子结婚拿走彩礼就要离婚,可以判定退还彩礼钱吗?
根据《民典法》规定,如果对方虚构事实,隐瞒离婚跟有小孩的事实,并且非法占有财物如彩礼钱,婚后不久就离婚,且没有长期共同生活,彩礼钱是可以合理追回。
本案中的周女士,家住贵州,结婚索要12万元彩礼钱,之后找借口回到遥远的老家,再也不肯回来。这是逃避、也是犯法,可能会被认为是诈骗。
男方如果合理主张追回彩礼钱,周女士需要全额退还给到胡先生。
(零度时评综合百姓关注、头条号作者@梅姐说法)
仅代表律师观点,不代表零度时评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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