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人民网-观点频道
燕帅
“校园欺凌”问题一直备受关注,特别是围绕如何及时发觉、如何惩前毖后,讨论颇多。
今年1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正式施行。直指当前治理学生欺凌的两大难题:一是对未满14周岁的涉事未成年人必须落实有效矫治;二是推动学校严肃认定与处理欺凌事件,杜绝包庇纵容。
这意味着学生欺凌行为被纳入治安管理处罚范畴,并在行为界定、惩戒力度、学校责任方面进行了制度强化。
“校园欺凌”是一个长期的课题,防治“校园欺凌”不可能一蹴而就。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进一步明确了责任划分,将“校园欺凌”纳入法治轨道,是我国防治校园暴力机制形成闭环的重要一步。
在此基础上,学校应常态化开展校园法治宣传,引导青少年认识什么是“校园欺凌”,树立“敬畏法律、尊重他人”的规则意识,明确任何伤害他人的行为都必将付出代价。从警方到学校在到家庭都应该协同发力,从根本上遏制“校园欺凌”,为孩子们营造安全健康的成长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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