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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视觉中国
记者 何畅
编辑 高宇雷
1月14日下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宣布对携程进行反垄断调查,让这家公司的港股市值在两天内蒸发近1000亿港元。
对此,携程发布公告回应,称公司将积极配合调查、全面落实监管要求,与行业各方携手共建可持续发展的市场环境。公告中还提到,目前公司各项业务均正常运行,将一如既往地为广大用户和合作伙伴提供优质的服务。
如果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以“立案调查”为关键词、以标题为查询范围进行搜索,你会发现,最近五年,与“垄断行为”相关被立案调查、通过单条新闻通报的中国互联网公司还有两家:一家是阿里巴巴,一家是美团。它们和携程分别是电商、外卖、在线旅游服务这三个垂直领域的头部平台型企业,共同影响着数亿用户的生活。
正因为连接了众多商家与用户,除了旅游行业的关注和讨论,用户层面的吐槽与感知也成为了舆论场上重要的组成部分,真假虚实难辨。调查正在进行,在猜测与情绪之外,仍然存在一些可以根据公开信息梳理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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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支配地位不违法,违法的是“滥用”
携程被立案调查的原因是涉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实施垄断行为。
怎样才算具有市场支配地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二十三条,认定因素包括:该经营者的市场份额和所处市场的竞争状况、该经营者控制销售市场或原材料采购市场的能力、该经营者的财力和技术条件、其他经营者对该经营者在交易上的依赖程度;其他经营者进入市场的难易程度等。
而第二十四条则在市场份额层面给出了更为具体的条件:一个经营者的市场份额达到二分之一、两个经营者的市场份额合计达到三分之二,或三个经营者的市场份额合计达到四分之三,满足其中之一即可以推定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
市场支配地位本身并不违法,违法的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在没有正当理由的前提下,以不公平的高价销售或以不公平的低价购买、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限定只能与其进行交易或只能与其指定的经营者交易、搭售或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等,都属于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此外,平台型企业利用数据和算法、技术以及平台规则从事前述行为同样被禁止。
具体到在线旅游平台,对经营者施行以“二选一”为代表的排他性合作、限制销售渠道,以流量作为限制、在产品价格上要求经营者比价或低于其他平台等行为,均可能构成“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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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程的市场地位和被调查的可能原因
携程在港股二次上市时,招股书援引易观报告称,以商品交易总额统计,2019年中国前五大旅行平台占总市场份额的21.5%,携程占总市场份额的13.7%。几年后,交银国际发布了一份行业研报,其中的测算结果显示,在GMV(商品交易总额)口径下,2024年携程的市占率达到56%,同程、美团、飞猪、抖音依次为15%、13%、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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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交银国际研报
未经官方披露和证实,这些数字仅作为参考。根据携程官网,这家“全球领先的一站式旅行平台”成立于1999年,比美团、飞猪、抖音分别早了11年、15年、17年。其运营品牌主要包括携程、去哪儿、Trip.com和天巡,并借助投资在产业链上下游进行了全方位扩充——途家民宿、同程旅行、首旅酒店、智行火车票、一嗨租车、龙腾出行、大乐之野等品牌背后,同样有着携程的身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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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电厂拍摄
至于携程为什么被调查,从近期各地市场监管局和文旅行业协会的动作中,或许能够找到部分答案。
2025年8月,贵州省市场监管局集中约谈携程、同程、抖音、美团、飞猪5家企业,针对其可能存在的实施“二选一”、利用技术手段干预商家定价、订单生效后毁约或加价、价格欺诈、哄抬价格等问题进行通报。9月,河南省郑州市市场监管局对携程进行行政约谈,称其存在“利用服务协议、交易规则和技术手段对平台内经营者的交易及交易价格进行不合理限制的问题”。
12月,云南省旅游行业民宿协会和安徽省黄山市徽州民宿协会先后发文,宣布“启动OTA不正当竞争反垄断维权工作”,涉及“‘二选一’霸王条款、单方面随意涨佣、设置不公平交易条件、屏蔽流量”和“设置不合理约束条款、展示排序规则不够透明”等行为,携程被前者直接点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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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程可能面临的处罚和导致的结果
如果携程确实存在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实施垄断行为,会面临怎样的处罚?
前例是阿里巴巴和美团。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调查结果显示,两者分别在电商和外卖市场具有支配地位,对平台内商家提出“二选一”要求,通过数据、算法等技术手段,采取多种惩罚性措施保障其实施,构成“没有正当理由,限定交易相对人只能与其进行交易”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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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除了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违反规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将被处以上一年度销售额1%-10%的罚款。对携程而言,“上一年度”应为2025年。摩根大通预计,2025年携程净收入为619亿元人民币,对应1%至10%的比例,意味着6亿元-62亿元的罚款。
此前,阿里巴巴被罚款182.28亿元,是其2019年中国境内销售额的4%;美团除了被要求全额退还独家合作保证金12.89亿元,还被罚款34.42亿元,是其2020年中国境内销售额的3%。此外,两者均被要求全面整改,以保护商家、消费者、骑手的合法权益,并连续三年提交自查合规报告。
三年时间已过,阿里巴巴和美团在2025年再次迈入同一个战场——包括外卖在内的即时零售领域。最新进展是,2026年1月,国务院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委员会办公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对外卖平台服务行业市场竞争状况开展调查、评估。
调查与评估需要过程。根据摩根大通发布的研报分析,除了潜在的罚款,携程还将面临持续几个月的监管压力因素。另外,如果后续整改,随着定价机制和平台工具被限制,商家的定价自主权得到增强,携程的广告收入增速和整体变现率都将出现下滑。
携程的毛利率长期保持在80%左右,2025年第三季度,其毛利率为81.6%,同期腾讯、网易的毛利率分别为56.4%、64.1%。与此同时,携程收获了199亿元的归母净利润,同比激增1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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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携程财报
但需要注意的是,期间携程出售了印度在线旅游平台MakeMyTrip的部分股权,使财报中的“其他收入”一举超过170亿元。作为对比,携程上一季度和2024年同期的“其他收入”分别只有11.1亿元和17.8亿元。剔除这笔非经营性的一次性收益,营业利润的数字是55.7亿元,还谈不上所谓的“日赚超过2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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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只是国内,海外反垄断从未停歇
在反垄断这条路上,海外科技巨头感触颇深。苹果、谷歌、亚马逊、Meta、高通、英伟达……这些“霸主”们都曾经或正在经历反垄断审查,吃下一张又一张天价罚单。
美国历史上,有两次由反垄断导致的“企业肢解”事件,其中一次发生在1911年——根据美国最高法院判决,控制美国石油业九成、由洛克菲勒家族创立的标准石油公司被拆分为34家地区性石油公司,堪称“支离破碎”;另一次则是1984年,垄断美国电话业的AT&T被分解成8家公司,本地电话网络的领先地位不再,市场份额在几年间迅速下滑。
谷歌和Meta刚从被结构性拆分的境遇中走出来。前者被美国司法部认定,通过非法手段获得在互联网搜索的垄断地位,并提出分拆。2025年9月,分拆请求被拒绝,判决结果显示,谷歌不需要剥离Chrome浏览器和安卓系统,但必须和竞争对手共享支撑搜索结果的部分数据。
至于后者,则被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指控收购Instagram和WhatsApp是“采用反竞争手段消除竞争对手”。2025年11月,Meta胜诉。判决指出,美国社交媒体用户大量转向短视频和YouTube等平台,Meta受到激烈竞争压力,未能通过收购Instagram和WhatsApp保持垄断。
当然,这只是得到阶段性结果的案例。2026年,全球范围内的大公司反垄断诉讼仍将继续。仅以美国本土为例,虽然暂时保住了互联网搜索业务,但谷歌因为在线广告业务再次被指控通过技术构成非法垄断;亚马逊面临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的指控,称其通过限制卖家在其他平台提供更低价格等手段维持垄断地位;美国司法部和苹果就App Store收费的反垄断还在审理中,集体诉讼审查重新开启……
某种程度上来说,反垄断举措的出发点是为了保护自由公平竞争和消费者利益。平台型企业成为超级平台之后,各行各业对它们的态度,也从相对原始的乐观与支持,逐渐转向审视和担忧。毕竟,垄断的结果是消除竞争,也消除了消费者原本应该拥有的多元化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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