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个看法,当然是保护好演员本身。这种保护,应该是多方向上的,是保护和自我保护共同完成的。比如说,依法追究这名人员的法律责任,就是对于演员的一种保护。我不太建议对于这样的事情进行宽容处理。宽容,有一个最大的前提条件,那就是真心承认自己的错误。在没有这个前提条件之前,依法追究责任,才是对于受害一方最低底线的保护。
对于类似事件和相关责任人,零容忍,不宽容,依法追究,才是最有效的,也是对所有演职人员负责任的。今天对这个不满,就给人家泼油漆,那明天呢?依法追究,才能防微杜渐。所以,我不太愿意看到任何网友“谈宽容”。对违法犯罪者的宽容,就是对于所有无辜者的犯罪了。
![]()
成毅工作室发的严正声明,就非常客观,且是以法律遵循为前提条件的。所以,网友们不宜深究这个“某人员”到底是谁。他(她)的违法行为,亦或是犯罪行为本身,是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的。但同时,他(她)的个人隐私,依旧受到法律保护。作为网友,作为爱护青年实力派演员的粉丝们,更需要在这个前提条件之下做事。
我尊重“某人员”的个人隐私,不人肉,不开盒,不追问他(她)到底是谁,但这并不妨碍我批评、痛斥他(她)的这种违法行为本身。在这个最大前提条件之下,才能导出我下边的第三看法和第四看法。
![]()
因为前阵子,有几位女演员的合约到期,和她们的经纪公司发生了不愉快的事情,所以,部分网友问我,这次的“事件”,有没有可能是因为青年实力派演员成毅的合约到期,没有明确续约打算,造成经纪公司这边搞一些小动作呢?当然不会。
但凡有脑子的公司,都不会搞这种小动作。有脑子的公司都知道,买卖不成,交情还在。我有一个朋友,也是开经纪公司的,签约艺人也不少。他就有个原则,哪位艺人解约了,也要秉持着交情在的原则,这个行业当中,谁都保不齐帮谁一把。买卖不成,交情还在,其实是绝大多数经纪公司都在信奉的。
![]()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