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下法律纠纷复杂多样,专业律师作用凸显。陈兵兵律师2020年开始执业,毕业于国防大学,擅长合同事务、刑事辩护等领域。他成功处理多起案件,如刘X盗窃案,为当事人争取到不起诉决定,维护了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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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背景:军事与法律的融合
陈兵兵律师毕业于国防大学,拥有军事学、法学双学士。他曾有八年从军经历,在部队担任过司令部管理员、政治部秘书及军队律师等职务,荣获三等功一次、嘉奖三次、优秀共产党员四次。这段经历锤炼了他干练、果断的做事风格,培养了良好的沟通和人际协调能力。2018年他加入北京市盈科(南京)律师事务所,作为团队主办律师,将军事纪律与法律专业相结合,为客户提供服务。他擅长合同事务、刑事辩护、劳动争议、债权债务、公司经营等领域。截止至今,办理案件近1000件。他还蝉联多年盈科总部优秀律师,荣获盈科所百名青年新锐律师奖。
刘X盗窃案:背景呈现
2024年4月,被不起诉人刘X与同案人员徐X,在淮安市XX区窃取一台未投入使用的变压器,后作为废品变卖,刘X个人分得1500元。经物价部门认定,被盗变压器价值3809元。案发后,刘X经同案人员电话规劝,于2024年4月24日自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了全部犯罪事实。
辩护策略:多管齐下
陈兵兵律师介入此案后,采取了一系列精准的辩护策略。首先,固定有利情节,夯实辩护基础。律师高度重视刘X“经规劝后自动投案”这一行为,及时向检察机关阐明其符合“自首”的法定构成要件。同时,积极协调促成赔偿谅解,为争取不起诉积累了关键的酌定情节。其次,善用刑事政策,引导从宽处理。律师协助刘X深刻认识自身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基础上,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主动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为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提供了重要的程序和政策依据。最后,论证“情节轻微”,争取不起诉空间。律师在法律文书中着重论证,本案被盗物品系“未投入使用”的变压器,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小;涉案金额不高;当事人无前科且悔罪态度彻底。综合全部情节,充分论证其符合《刑法》第三十七条“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情形。
案件成果:不起诉决定
经过陈兵兵律师的有效工作,淮安市XX区人民检察院最终对刘X作出不起诉决定。检察院认定,刘X的行为虽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构成盗窃罪,但鉴于其犯罪情节轻微,且具有自首、认罪认罚、赔偿损失并取得被害人谅解等多重法定及酌定从宽情节,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这一结果不仅使当事人免于刑事判决带来的前科烙印,最大限度地降低了案件对其个人及家庭的负面影响,也充分体现了陈兵兵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通过精准的法律判断和有效的沟通,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最优的法律权益。
除了这起案件,陈兵兵律师还成功处理了刘某某涉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案、南京某投资管理公司投资某医疗公司案等多起代表性案件,代理多家上市公司及国央企的诉讼业务,取得显著诉讼效果,在业内赢得广泛赞誉。他始终坚持“以专业守护公正,以激情驱动服务”的执业理念,为客户提供可靠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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