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勇)近日,西安海关所属关中海关在进口货物目的地查检环节查获三批进口抽油烟机不合格,其中两批责令技术整改、一批责令退运或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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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中海关关员在对西安某公司自意大利进口的三批共46台抽油烟机实施目的地查检,依指令开展强制性产品认证一致性核验,发现两批共31台抽油烟机产品与企业提供的《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登记货物信息不一致,依法依规责令进口企业开展整改,确保整改合格后方可入市。同时发现,另有1批共15台抽油烟机未加贴中国能效标识,经核实企业未在货物入境前获取能效测试报告,不符合我国能效标识管理相关规定,责令企业限期作退运或销毁处理,杜绝不合格产品流入国内市场。
抽油烟机关系消费者居家使用安全,且属于高耗能家电范畴。伴随着人们生活品质提高,近年来进口市场份额逐步提升,各类进口品牌产品批量进入国内市场。该产品风险等级较高,需严格遵循《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要求,进入国内市场前必须取得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证书,同时完成能效测试并获取有效报告,加贴合规的中国能效标识,方可办理进口相关手续。
“CCC”认证全称为“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是我国政府为保护消费者人身安全和国家安全、加强产品质量管理,按照世贸组织有关协议和国际通行规则,依法对涉及人类健康安全、动植物生命安全和健康、环境保护和公共安全的产品实施的一种产品合格评定制度。国家对强制性产品的认证使用统一的标识,英文缩写为“CCC”标志。
海关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相关规定,列入强制性认证产口目录中的商品,应当经过认证并标注认证标志后,方可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根据《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能源效率标识的产品目录》的用能产品生产者和进口商,须对产品进行检测,并依据能源效率强制性国家标准确定产品能效等级,不得销售应当标注而未标注能效标识的产品。
责任编辑:刘旸 审核:杨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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