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十名中小学生挤塞在闷热狭小空间内,大多数竟然是居民车库,通风管道锈蚀、消防通道被杂物封堵,授课者手持无教师资格证的“教案”照本宣科——这不是偏远地区的个别乱象,而是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克山县!群众反复举报却愈演愈烈的“黑补课班”现状。当“双减”政策要求层层传导,当未成年人安全被纳入最高级别的民生保障,克山县教育局领导却对眼皮底下的违法违规行为视而不见、敷衍搪塞,这种“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监管失职,不仅践踏了教育公平,更将孩子们的生命安全置于险境,必须以最严厉的问责追究其领导责任。
黑补课班的泛滥,是对法律法规的公然漠视,更是对监管责任的彻底背离。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明确要求,县级教育部门需牵头负责校外培训机构的审批与监管,对未经审批的违法办学行为依法查处,建立“谁主管谁监管”的责任体系。而克山县多家黑补课班长期无办学许可证,完全符合《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十七条界定的“擅自举办校外培训”情形,理应被责令立即停止并从重处罚。在师资资质方面,《教师资格条例》第十六条明确规定,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必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无证授课者已违反职业准入制度,教育部门负有查处纠正的法定职责。更令人揪心的是消防安全隐患,教育部与应急管理部联合印发的《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明确要求培训场所必须具备合格消防设施、畅通疏散通道,而车库作为民用附属空间,根本不具备教学活动的安全条件,当地教育部门与消防救援机构未履行联合排查职责,已构成明显的监管不作为。
“双减”政策的落实成效,是衡量教育部门履职能力的核心标尺,而克山县的现状堪称政策落地的“反面典型”。《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第二十八条明确,教育部门要“抓好统筹协调,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日常监管”,第三十条更强调“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的相关责任人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克山县黑补课班的“遍地开花”,直接证明当地教育局未落实“双减”工作要求,既未开展常态化排查,也未建立有效的群众举报响应机制。这种失职绝非“工作疏忽”,而是领导干部责任意识淡薄、工作作风漂浮的必然结果——当群众多次反映问题却遭遇“敷衍搪塞”,当违法办学行为在监管真空里野蛮生长,足以见得相关领导对“双减”政策的政治意义认识不足,对未成年人权益的保护形同虚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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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的失职失责,必须以严肃问责筑牢底线。《教育督导问责办法》明确将“履行教育职责不到位”“安全问题较多”列为重点问责情形,对落实教育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彻底的相关负责人,要求依规依纪追究责任。海南省东方市曾有先例,因小学违规征订教辅材料,当地启动“一案双查”,不仅查处涉事学校,更对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等主要领导进行约谈问责,彰显了“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鲜明态度。反观克山县,相关教育局领导对黑补课班乱象“不闻不问”,已构成《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敷衍塞责、失职失责造成不良影响”的情形,理应被上级部门介入调查,追究其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此外,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教育行政部门对民办教育机构监管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相关负责人需承担相应行政责任,情节严重的可追究法律责任。
教育是国之大计、党之大计,“双减”政策的初衷是为了让教育回归本源,让孩子们在安全健康的环境中成长。克山县黑补课班的泛滥,暴露出的不仅是监管体系的漏洞,更是部分领导干部漠视群众利益、漠视生命安全的官僚作风。唯有拿出“零容忍”的态度,一方面依法取缔所有违法违规补课班,清退无证授课人员,消除安全隐患;另一方面启动“一案双查”,严肃追究教育局主要领导及相关责任人的监管失职责任,将问责结果公开通报,才能以儆效尤,堵住监管漏洞。
孩子们的安全没有“退路”,教育的公平不容“打折”。克山县的教训警示我们,任何对法定职责的敷衍塞责、对群众呼声的置若罔闻,都必将受到党纪国法的严惩。期待上级纪检监察与教育督导部门迅速介入,还克山县学生一个安全、清朗的教育环境,让“双减”政策真正落地生根,让领导干部的责任担当回归本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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