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财中社
1月15日,鸿泉技术(688288)发布公告,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下发的警示函。
公告指出,公司在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半年度报告中未按规定披露与实际控制人何军强发生的非经营性资金往来,金额为400万元。此外,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议程序不规范,存在超期未审议的情况,并未按规定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且未能有效管控子公司。
根据公告,相关责任人董事长兼总经理何军强、时任董事会秘书吕慧华、现任董事会秘书章旭健、财务负责人刘江镇将对上述违规行为承担主要责任。监管局决定对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的措施,并要求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2025年前三季度,鸿泉技术实现收入4.95亿元,归母净利润410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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