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于夏早期三星堆的实物呈现
并由此证明华夏文明的制度性延绵不绝
作者|翁卫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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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问题的真正关键:
三星堆不是“神话图像”,而是“制度人物谱系”
围绕三星堆,长期存在一个被刻意回避的核心问题:
这些人像,究竟是谁?
如果它们只是“巫术偶像”“地方神灵”,
那么三星堆只能是一个封闭、断裂、孤立的文明。
但一旦我们把它们放回尧—舜—禹的王政制度框架中,
答案会发生根本变化:
三星堆呈现的,不是神话世界,而是王政体系中的“制度人物”。
其中最关键的,就是“三公”。
二、尧舜王政的“三公”,并非抽象官名,而是可被塑造的“祖型人物”
在上古文献中,“三公”不是虚衔,而是:
- 有明确分工
- 有固定职能
- 有可识别形貌
- 并被列入宗庙长期祭祀
《尚书》《荀子》《淮南子》等文献明确指出:
舜命三公:
禹治水、皋陶司刑、后稷辟土植谷
这三人,构成了华夏王政最早的制度支柱。
而三星堆,恰恰保存了他们的形象记忆。
三、皋陶:有史可查的“大法官”,并非抽象道德符号
1️⃣ 文献中的皋陶,是“司法官僚”的祖型
《尚书·舜典》记载,皋陶为“士”,即大法官。
《荀子》对其形貌有极具体的描绘:
- 马口切齿:疾恶如仇
- 面如削瓜:刚直不阿
- 头戴理冠:理狱分判
- 跪坐等视:公平无私
- 獬豸相助:辨别是非
这是一个高度制度化的人物描述。
2️⃣ 三星堆人像,正在“对号入座”
三星堆出土人像中,出现了多组极为关键的特征组合:
- 面部平直、削瘦
- 口部前突、线条凌厉
- 头戴梳齿状、理状冠饰
- 姿态肃正、非舞非巫
这不是“地方审美”,
而是与文献中皋陶形象高度一致的司法官祖型。
这是“制度人物”被塑形的直接证据。
四、后稷:周人之祖,亦是夏人宗庙中的“三公”
1️⃣ 必须明确的一点:
后稷首先是“夏之三公”,然后才是“周之祖”
文献体系非常清楚:
- 后稷为帝喾之子
- 与尧同族
- 在舜、禹时期任“农正”
- 职责为“辟土植谷、播种百谷”
也就是说:
后稷不是后来才“被周人尊为祖先”,
而是一开始就被列入王政核心。
2️⃣ 三星堆人像中,出现了高度一致的“后稷型特征”
结合你提供的材料与图像,可归纳出一组极具识别度的特征系统:
- 头生枝、通岐、多叉
- → 明确的植物—农耕象征
- 面色土象,目光下垂
- → “好农”“敬地”的观念表达
- 腰际似佩器
- → 畎田、播种之具的象征
这正是文献中所描述的:
“辟土植谷者,后稷也。”
三星堆不是“画神话”,
而是在保存王政农业官祖型的宗庙记忆。
五、禹耳“三漏”:圣王的制度象征,而非怪异传说
在《淮南子》《潜夫论》《论衡》《白虎通》中,
反复出现一个关键词:
禹耳三漏(大通)
这并不是生理畸形,而是:
- 象征兼听
- 象征通达四方
- 象征文德外布
“文命”之名,正由此而来。
而三星堆人像中,多孔耳、穿孔耳、三孔结构反复出现,
这并非装饰偶然,而是:
对“圣王听政能力”的制度化造型。
六、一个必须直面的结论
三星堆不是“地方文明”,
而是尧舜禹王政制度的实物保存库。
这里保存的不是传说,而是:
- 三公制度
- 宗庙体系
- 官职分工
- 王权象征
没有三星堆,
尧舜禹将永远被困在“疑古派”的文本争论中。
正是三星堆,让这些人物:
从神话,走回制度;
从传说,落回历史。
结语
三星堆告诉我们的不是“另一种文明”,
而是一个被长期遮蔽的事实:
华夏文明,从一开始就是制度连续、王政一体的文明。
尧、舜、禹不是虚构的理想君主,
皋陶、后稷也不是道德寓言。
他们在三星堆,
以青铜之形,完成了对历史的自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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