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岁男青年与36岁离婚女同居三十年,万女士离世遗产归儿子刘先生净身出户
刘先生住在重庆南岸那边,三十多年的日子说没就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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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女士一走,房子、车、钱,啥都变成了她儿子的。
刘先生只剩几箱旧衣服和一堆发票,自己掏过的钱都找不到踪影。
邻居见了他,嘴上不敢说,心里都觉得不值。
故事翻过来讲,刘先生二十岁那年认识了万女士,俩人年纪差了十六岁。
那会儿万女士还没跟前夫彻底断,家里有个儿子,天天在外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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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人说是“老少配”,其实也没啥人管,家里头劝过几次,刘先生也没当回事。
后来重庆餐饮那阵子火,俩人就合伙开了家馆子,生意慢慢做起来,搬到石桥铺那边,房子租的宽敞了。
万女士办事利索,名下买房子买车都是她自己签字,连车牌号都挑自己生日那天。
日子一长,刘先生就彻底把自己当一家人了。
身边朋友劝过,“名分没有,钱都不是你的。”他回头一句“感情最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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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也没想到三十年过去,什么感情也没留下。
万女士身体不太好,后来肝病住院了几回,刘先生天天守着。
可等人走了,遗嘱也没有,财产一股脑全归她儿子唐先生。
唐先生那阵子在江北区工作,过户手续办得飞快,三套房两辆车,连钥匙都不给刘先生留。
有网友说“没婚姻证,钱多也白搭”,另一个评论讲“老实人最后什么都得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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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先生自己去找律师,把生意流水、转账单据一个个翻出来。
律师摊摊手,“没协议没名份,钱不给你一毛都拿不到。”连房产证上名字都没他的。
街坊议论,说要是早立个字据,也不至于现在住廉价旅馆。
其实这种事不只发生在重庆。
前两年上海松江也有个类似的案例,男方和离异女同居二十多年,帮着卖房还贷款,到头来女方一走,孩子把房子全收了,男方最后也是两手空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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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网上议论多,大家都说以后同居也得有点法律意识,不然老了回头想哭都没地儿哭。
刘先生现在就靠打零工过活,白天在小饭馆刷盘子,晚上住旅馆。
老家亲戚偶尔来电,说让他回去,他也不知道怎么办。
毕竟一晃三十年,谁也没料到结局会这样。
对此你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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