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14日晚,证监会官网发布:2025年9月22日,浙江向日葵大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向日葵)披露重组预案。近期,重组标的的实际产能和业务模式引发市场质疑,浙江证监局依法开展核查工作,发现重组预案涉嫌误导性陈述,已于近日对向日葵立案调查。下一步,将在全面调查的基础上依法处理,切实维护并购重组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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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代理投资者告赢130余家上市公司并获赔的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表示,根据立案公告,向日葵涉嫌证券虚假陈述,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虚假陈述司法解释,上市公司等因证券虚假陈述行为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损失、佣金和印花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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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解释已取消前置程序,根据立案公告等初步证据,投资者也可以起诉索赔。”厉健律师表示,根据司法解释,暂定:在2025年9月22日至2025年12月25日期间买入向日葵股票(代码:300311),并在2025年12月25日收盘还持有该股票的受损股民,可依法索赔。索赔条件将根据证监会调查结论进一步调整,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投资者索赔需提供证券开户信息查询单、股票对账单(2025年9月1日至今)、联系方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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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厉健律师,系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纠纷调解员,2009年荣获“浙江省优秀青年律师”称号。2003年至今,厉健律师代理投资者告赢五粮液、大智慧等130余家上市公司并获赔,成效显著。其中,祥源文化、赵薇案入选2019年度人民法院十大商事案例,杭萧钢构案入选2012年度“全国法院十大调解案例”,辉丰股份案系江苏省首例证券纠纷普通代表人案。厉健律师接受中央电视台、新华社、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人民法院报、第一财经等100余家新闻媒体采访一千余篇(次)。执业证号:13301200210145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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