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建华落马,系统崩了,谁来买单
2026年1月13号,上海法院对郑建华作出判决,他曾经担任上海电气的主要负责人,贪污金额接近两亿元,最终被判死缓,这并非从轻处理,而是由于大部分赃款被追回,部分受贿行为并未得逞,其违法行为持续了18年之久,正好处在公司推动新能源转型期间,涉及光伏、风电和核电等多个领域。
他收钱的方法很老套,事先答应给别人好处,事后拿回扣,设备采购、出售子公司、安排高管职位,都成了他捞钱的渠道,他自己还贪污了两百多万元,和财务总监串通,用研发经费在海外买房子,更严重的是挪用了七亿元,借给私人公司搞房地产投资,到现在一分钱也没还回来,这说明公司里管钱的人根本没有管好钱,财务流程就像摆设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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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一个人决定所有事情,董事会只是摆在那里做样子,上级考核只关注安装多少设备、签订多少项目,完全不管账目是否清楚,他的亲戚朋友开设的五家公司常年参与招标,里应外合,把国有企业当成自己家的取钱工具,这种操作已经持续很长时间,是整个系统出了问题。
法院在判决时没有采用最高刑期吸收原则,而是将各项罪名累计计算,挪用七亿资金判了十五年,由于这笔钱下落不明,郑建华可能已经逃往国外,这个案子与山西某能源公司老总的情况形成对比,那位老总退还了八成赃款,因此未被判处死缓,郑建华既无立功表现,也未供出幕后人员,看来他确实没有其他手段可用了。
这案子让大企业的财务问题变得明显,过去审批靠人手写签字,电子记录基本没有留下,2019年之前,连中央纪委的预警系统都没接入,现在公司急着用上AI审计系统,2025年查出12起异常情况,但只能事后发现,没法提前阻止,说白了,就是系统出问题了才想到去修,早先的时候干什么去了。
我始终认为这个案子不是一个人的责任,整个系统链条都松懈了,从上到下没有人愿意阻止,也没有人敢去拦着,等到事情闹大了,就找个人来背锅,可那7个亿和30亿的损失,最终得由大家来承担,老百姓交的税钱就这么被掏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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