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五岁这年,我才算活明白了一件事:嘴巴能骗人,眼神能演戏,唯独身上的皮肉骨头最老实。
深更半夜,身边的老张睡得沉,呼吸声一起一伏。我习惯性地把腿搭他腿上,脚尖轻轻点着他的小腿肚,像猫儿挠爪子似的。他迷迷糊糊笑出声,伸手来捞我,我赶紧把脸埋进他臂弯,嘴里哼唧着“别闹,明早还得开会”,那声音软得连我自己都起鸡皮疙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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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幕若是放在二十年前,打死我也不信。那时候跟老周睡一张床,我恨不得在两人中间划条楚河汉界,背对着他蜷缩成一只虾米。他要是无意间碰我一下,我浑身汗毛都能竖起来,那是生理性的厌恶,装都装不出来。
原来这就叫“生理性喜欢”。
想当年,我和老周也是媒人桌上相中的“良配”。他老实巴交,我也到了适婚年龄,两人凑在一起搭伙过日子,像极了那句老话——“如人饮水,冷暖自知”。前两年还有点热乎气,后来日子就像泡了三遍的茶,淡得没味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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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班回家,他往沙发上一瘫看新闻,我在厨房听着抽油烟机的轰鸣,心里却是一片荒凉。一天说不上三句话,全是“水电费交了没”“今晚吃面条”。分房睡是第五年提出来的,理由是他呼噜震天响,其实不过是不想再有任何肌肤接触。
我以为全天下的中年夫妻都是这副德行——白天是夫妻,晚上是邻居,也就是所谓的“合租室友”。直到那次爬山,我才知道自己错得离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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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单位组织的爬山活动,我穿了双新高跟鞋,没走半程就把脚崴了,钻心的疼。大部队早走没影了,我正蹲在路边揉脚踝,一片阴影罩下来。是老张,那个新来的技术顾问,平时闷不吭声,笑起来眼角有几道褶子。
“上来吧,我背你。”就四个字,没多余的废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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趴在他背上那一刻,我闻到一股淡淡的肥皂味,混着汗水的热气。他的背宽厚温热,随着步伐一起一伏,我的心跳居然漏了一拍。那种感觉,就像枯了很久的老树突然被浇了一场春雨,酥酥麻麻的。
这之后的事,水到渠成又像是鬼迷心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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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开始给我带热咖啡,记得我挑香菜,感冒了会熬姜茶。那天加班到十点,楼下路灯昏黄,我鬼使神差说了句“上去喝口水”。屋里没开灯,两人坐在沙发上,空气里全是暧昧的张力。他一把抓住我的手,我没躲,反而觉得那股热意顺着掌心直冲脑门。
那一晚,我发现自己变回了小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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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无意识地在他怀里蹭,会用指尖划过他的脸颊,会在他亲下来时本能地迎合。这哪是装出来的?这分明是身体在欢呼。回想跟老周的那二十年,哪次不是像完成KPI?他急吼吼地解决需求,我紧闭双眼忍受煎熬,那是任务,不是快活。
老周很快觉察出了不对劲。查手机、跟踪,最后指着鼻子骂我“老不正经”“一把年纪还发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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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着他那张因为愤怒而扭曲的脸,心里竟然平静得像一潭死水。我说:“离了吧。”
他摔了杯子,冷笑着说:“离了我,谁还要你这黄脸婆?”
我笑了,真的笑出了声。他到死都不明白,我图的从来不是“有人要”,而是“想被抱”。是那种见了面就想贴上去,碰一碰就像过电一样的欢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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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手续办得快,他卷走了大半积蓄,留给我一套小房子。搬家那天他站在门口阴阳怪气:“有你后悔的时候。”
我关上门,把那一屋子的陈旧气息彻底关在身后。我后悔?我只后悔没早十年把这扇门打开。
现在的日子,哪怕只是两人一起去菜市场讨价还价,都觉得脚下生风。前阵子老张发烧到39度,我在医院陪床,趴在床边迷迷糊糊睡着了。他烧得迷迷糊糊,手却下意识地在我头发上轻抚。我本能地往他手心蹭了蹭,那一刻,不需要言语,两个灵魂贴得紧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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旁人指指点点又怎样?说我“老房子着火”也好,说我“为老不尊”也罢。我只知道,跟不喜欢的人在一起,那是坐牢;跟喜欢的人在一起,那才叫活着。
四十五岁又如何?哪怕到了五十五、六十五,只要身体还知道渴望温暖,知道往那个让你心安的怀里钻,这日子就有奔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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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竟,装出来的深情骗不了人,身体的反应才是最大的真相。这辈子,别委屈了自己的皮肉,更别辜负了自己的心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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