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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29日至2026年1月11日期间,从国家到地方,“人工智能 + 制造”“人工智能 + 产业” 系列专项政策密集落地,为技术创新与产业融合划定发展路径;监管端持续推进生成式 AI 服务备案登记,严打 AI 滥用乱象,筑牢安全合规底线;司法领域则通过 AI “幻觉” 侵权、商业秘密保护、深度伪造犯罪等典型案例,明确技术应用的法律边界。同时,欧盟、美国等海外监管动态与跨境交易审查,也折射出全球 AI 治理的协同与博弈。
01
立法动态
工信部等八部门联合印发《“人工智能 + 制造”专项行动实施意见》(来源:工信微报)
2026 年 1 月 8 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中央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等八部门,于 2025 年 12 月 25 日联合印发《“人工智能 + 制造” 专项行动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旨在推动人工智能与制造业 “双向赋能”,支撑制造强国、网络强国和数字中国建设。
《意见》明确总体要求:以创新驱动、场景牵引等为原则,一端抓 “智能产业化”,一端抓 “产业智能化”,目标到 2027 年,我国人工智能关键核心技术实现安全可靠供给,产业规模与赋能水平稳居世界前列。具体指标包括:推动 3-5 个通用大模型在制造业深度应用,推出 1000 个高水平工业智能体、100 个工业领域高质量数据集、500 个典型应用场景;培育 2-3 家全球影响力生态主导型企业及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选树 1000 家标杆企业,建成全球领先开源开放生态。
链接:
https://mp.weixin.qq.com/s/Uk01PK3ijEPMzutQzshOxw
工信部印发《工业互联网和人工智能融合赋能行动方案》,2028 年推动 5 万家企业完成新型工业网络改造(来源:工信微报)
2026 年 1 月 7 日,《工业互联网和人工智能融合赋能行动方案》(下称《行动方案》)印发,旨在深化二者融合应用、推进新型工业化、助力制造强国与网络强国建设。
《行动方案》明确总体目标:到 2028 年,工业互联网与人工智能融合赋能水平显著提升,推动不少于 5 万家企业实施新型工业网络改造升级,在 20 个重点行业打造一批高质量数据集,培育智能化解决方案供应商以推动大中小企业协同升级。同时,部署四大重点行动:一是基础底座升级行动,加快工业网络智能升级、提升工业互联网平台智能化水平、强化工业智能算力供给;二是数据模型互通行动,加强工业数据汇聚共享与行业数据集建设、提升工业模型开发部署效率;三是应用模式焕新行动,推进工业企业应用模式变革,在钢铁、航空、电力等重点行业推广融合应用;四是产业生态融通行动,培育重点企业、加快技术产品创新、优化公共服务能力。
链接:
https://mp.weixin.qq.com/s/iQHfdyDhTyTjWiMZupaGxQ
北京发布《人工智能创新高地建设行动计划》实施 “九大行动” 力争两年内 AI 核心产业规模破万亿(来源:北京发布)
2026 年 1 月 5 日,“北京发布” 消息,北京举办 “2026 北京人工智能创新高地建设推进会”,会上发布《北京人工智能创新高地建设行动计划》,依托人才、全栈生态、产业集群三大突出优势,计划通过实施 “九大行动”,力争两年内人工智能核心产业规模突破万亿元,建成全球人工智能创新高地。
北京当前 AI 领域优势显著:人才资源全球领先,AI 2000 全球最具影响力学者占全国超 40%,AI 学者总量达 1.5 万人;全栈生态布局完善,聚集寒武纪等国产芯片企业及抖音豆包、百度文心等四大基础模型(备案 209 款);产业集群效应突出,2025 年核心产业规模预计 4500 亿元、企业超 2500 家,均占全国半数左右。“九大行动” 涵盖技术创新策源、智算自主生态强基、高质量数据聚能、全域应用赋能等重点领域,将攻关核心技术、突破国产算力、供给高质量数据、培育具身智能千亿级产业集群,同时强化安全治理与国际合作,目标建成十万卡级国产智算集群、实施 100 项以上标杆应用。
链接:
https://mp.weixin.qq.com/s/S29DvR9XQRcaLBb6L_tfRw
甘肃省印发《深入实施“人工智能 +”行动方案》(来源:甘肃省人民政府)
2026 年 1 月 7 日,甘肃省人民政府印发《深入实施 “人工智能 +” 行动方案》,明确到 2027 年新一代智能终端和智能体应用普及率达 70%、政务服务 “智能办” 占比超 60%,推动人工智能成为经济社会发展核心引擎。
方案聚焦科技、产业、消费、民生、治理、开放合作六大领域,推动 AI 在工业、能源、农业、教育、医疗等场景落地,同时配套建设智能算力、数据资源、人才队伍及安全治理体系,深化与 “一带一路” 国家相关合作,全面推进智能化转型。
链接:
https://www.gansu.gov.cn/gsszf/c100054/202601/174267551.shtml
02
监管动态
广东省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登记信息公告(2025年12月30日)(来源:网信广东)
截至12月30日,广东省新增8款已完成登记的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累计已完成31款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登记。
为进一步规范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压实服务提供主体责任,保障服务安全合规,对于通过API接口或其他方式直接调用已备案大模型能力,且面向境内公众提供具有舆论属性或者社会动员能力的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的,需通过属地网信部门履行登记程序。已上线的生成式人工智能应用或功能,应在显著位置或产品详情页面标明所取得的上线编号。
链接:
https://mp.weixin.qq.com/s/PrFDFNxC_U1GfrtgM6_mFw?click_id=15
上海市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备案登记公告(2025年12月30日)(来源:网信上海)
截至12月31日,上海市新增1款已完成备案的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累计已完成138款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备案。已上线的生成式人工智能应用或功能,应在显著位置或产品详情页面公示所使用已备案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情况,注明模型名称及备案号。
链接:
https://mp.weixin.qq.com/s/yLXiR0jLOEs8D1KnGKYTRQ?scene=1&click_id=28
深圳“清朗”行动发布通报 一批滥用AI账号被查处(来源: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5 年,深圳网信部门开展 “清朗” 系列专项行动,聚焦短视频恶意营销、AI 技术滥用、涉企侵权等突出问题,督导平台履行主体责任。行动查处了一批违规应用及账号:包括传播 AI 低俗内容、伪造新闻的相关账号,发布虚假摆拍、低俗街拍、养生伪科普的短视频账号,危害未成年人网络环境的相关账号,恶意诋毁企业商誉的账号,发布不实信息、挑动负面情绪的自媒体,以及存在低俗引诱打赏的直播账号等,涉事主体被采取限期整改、禁言、关闭、下架等处置。深圳网信部门表示将持续强化治理,营造清朗网络环境。
链接:
https://mp.weixin.qq.com/s/lntnzFAUqbXWQZcaR7nL-w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关于发布第十五批深度合成服务算法备案信息的公告(来源:网信中国)
2026 年 1 月 7 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网信中国”)发布公告,依据《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公开发布第十五批境内深度合成服务算法备案信息。公众可通过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备案系统查询具体信息,如有疑议可向指定邮箱提交事实依据及相关证据。
公告明确,具有舆论属性或社会动员能力的深度合成服务提供者、技术支持者,需按《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履行备案、变更及注销备案手续;尚未备案的相关主体需尽快申请备案,以符合监管要求。
链接:
https://mp.weixin.qq.com/s/0jilUrpCAQWCT2OyIqpP7g
国家网信办关于发布2025年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已备案信息的公告(来源:网信中国)
2026 年 1 月 9 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依据《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持续推进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备案工作。2025 年全年新增 446 款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在国家网信办完成备案;对通过 API 接口调用已备案模型能力的应用或功能,由地方网信办开展登记,全年新增 330 款完成登记。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我国累计有 748 款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完成备案,435 款生成式人工智能应用或功能完成登记。公告明确,提供具有舆论属性或社会动员能力的相关服务,需通过属地网信部门履行备案或登记程序;已上线的应用或功能,应在显著位置或产品详情页公示所用备案 / 登记服务信息,注明模型名称、备案号或上线编号。
链接:
https://mp.weixin.qq.com/s/SQellq6ol6MI5r7MhQbrPw
03
司法动态
杭州互联网法院判决生成式人工智能“幻觉”侵权纠纷案一审生效(来源:杭州互联网法院)
杭州互联网法院审结一起生成式人工智能 “幻觉” 侵权纠纷案,一审判决已生效。案情显示,2025 年 6 月,原告梁某使用某科技公司开发的智能对话应用查询高校报考信息时,AI 生成不准确校区信息,经原告纠正后仍坚持错误,还承诺若信息有误赔偿 10 万元。梁某以被误导为由起诉,要求该公司赔偿 9999 元,被告辩称 AI 生成内容不构成意思表示,自身已尽注意义务且原告无实际损失。
法院审理认为,AI 不具备民事主体资格,其生成的 “赔偿承诺” 不产生法律效力;该案适用过错责任原则,而非产品责任无过错原则。被告已在应用显著位置提示 AI 生成内容的局限性,且采取行业通行技术提升信息准确性,尽到合理注意义务;同时,原告未提交实际损害及因果关系的有效证据,故驳回其诉讼请求。法官提示,公众应理性认知 AI 功能局限,不轻信其生成内容,AI 仅为辅助工具而非 “决策替代者”,需注重核查信息真实性,避免AI“幻觉”将带来的影响。
链接:
https://mp.weixin.qq.com/s/riMkHOiBhDra1xe70wQcRA
浙江首例AI生成物传播责任案宣判,自媒体未审核虚假内容被判赔偿(来源:知产宝)
2026 年 1 月 7 日,浙江首例 AI 生成物使用传播责任案(2024)浙 0108 民初 10311 号一审结果公布,自媒体运营者李某某被判构成不正当竞争。李某某为增粉引流、获取商业利益,发布 AI 生成的含虚假信息,未审核内容真实性,也未按规定在文章前端显著标注 “AI 生成”,仅后台标注来源,损害了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等主体的商业信誉。法院明确用户对 AI 生成内容负有审核与显著提示义务,不能以 “AI 生成” 免责。
链接:
https://mp.weixin.qq.com/s/eFsFQgp798CKQNNy4zBOYg
国内首例中医AI商业秘密侵权案侦破,深圳原研发负责人窃密牟利被采取强制措施(来源:知产前沿)
2026 年 1 月 9 日消息,深圳警方侦破国内首例中医人工智能领域商业秘密侵权案,原深圳问止中医研发负责人梁某因非法窃取公司核心产品 “中医大脑” 技术并牟利,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问止中医投入超 3000 万元研发的 “中医大脑”,是国内首个通过三甲医院临床验证的中医 AI 诊疗系统。梁某在职期间签有保密及竞业禁止协议,2022 年离职前后,利用未注销的服务器权限窃取核心技术,提前成立科技公司,3 个月内推出低价相似产品,造成问止中医 272 万元损失。2025 年梁某成为该侵权公司最大股东,警方立案后查获关键证据,目前侵权系统仍在线运行。此案为问止中医上市提供技术安全背书,彰显深圳对科创企业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
链接:
https://mp.weixin.qq.com/s/7tBZ1pP0sPZuRcbkfR5ZAQ?scene=1&click_id=89
福建男子用“AI 换脸”绕过平台人脸识别犯罪 获刑三年(来源:福建高院)
2025 年 12 月 19 日消息,泉州市鲤城区男子傅某利用 “AI 换脸” 技术,擅自使用他人照片生成视频,帮助客户非法注册短视频账号两千余个、突破酒类申购平台人脸验证 90 余单,获利 2.7 万元。2023 年底,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法院以 “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罚金五千元,违法所得予以没收。
法院认定,傅某通过软件改变手机系统调用摄像头的正常方式,本质是对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干扰控制,其行为同时触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属牵连犯从一重罪处罚。此案为 AI 技术滥用敲响警钟,福建法院将通过依法严惩、协同治理、司法预警应对 “AI 犯罪”,相关专家呼吁平台强化安全防护、加快专项立法,公众需提升个人信息保护意识。
链接:
https://mp.weixin.qq.com/s/KHWRGkX_-sCGY-Hkb-P0Jg
04
域外动态
欧盟对DeepSeek发布重大调查结果(来源:超律志)
2025 年 4 月 2 日,AGCM 依据意大利《消费者保护法典》启动调查,认定 DeepSeek 未充分告知普通用户其 AI 大模型可能产生 “幻觉”(生成不准确、误导或虚构信息),违反该法典第 20-22 条。调查期间,DeepSeek 于 2025 年 9 月申请获取调查文件,9 月 15 日提交初步整改承诺并于 9 月 22 日、11 月 21 日补充完善;AGCM 曾征求意大利通信管理局(AGCom)意见,最终明确 DeepSeek 非 “纯搜索引擎 / 中介服务”,主责归消费者保护领域。
DeepSeek 的整改承诺包括:在注册页、医疗 / 法律 / 金融等敏感话题回答中添加 “AI 生成内容需验证准确性” 的提醒 banner;将服务条款完整翻译为意大利语,对意大利 IP 默认显示;通过 “预训练过滤低质量数据、后训练减少幻觉、实时访问权威信息” 三阶段策略,减少搜索、重写、法律、行为四类幻觉,承诺 90 天内落实且无限期有效。
AGCM 认为承诺能让 “幻觉风险披露更透明易懂”,决定不予处罚并终结程序,同时保留 120 天验收权,若 DeepSeek 未履约,可重开调查并处 1 万 - 1000 万欧元罚款,屡犯可暂停其意大利业务至多 30 天。此案为中国 AI 企业在欧盟监管环境下提供了合规参考,体现欧盟消费者保护监管“合规承诺+透明披露”的新型方式。
链接:
https://mp.weixin.qq.com/s/EknwNfeQW96Gwc3ugf5fhg
马斯克旗下XAI起诉加州AI训练数据透明度法案违宪(来源: CourtListener)
2025 年 12 月 29 日,马斯克旗下 xAI 公司向美国加州中区联邦法院提起诉讼,挑战加州《生成式人工智能训练数据透明度法案》(AB 2013),要求永久禁止加州总检察长罗布・邦塔执行该法案。AB 2013 于 2024 年 9 月签署、2026 年 1 月 1 日生效,强制在加州提供服务的生成式 AI 开发者披露训练数据的详细信息,包括来源(网页抓取、商业购买等)、类型、版权状态及个人信息处理情况,且对 2022 年 1 月后发布或重大修改的模型具有追溯效应;xAI 主张该法案是 “破坏商业秘密的披露机制”,会让竞争对手反向推导其旗舰模型 Grok 的技术路径,同时违反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强迫言论)与第五修正案(无偿征收商业秘密),还称披露的技术细节对消费者无实际价值。
此案凸显了 AI 行业 “商业秘密保护” 与 “监管透明度” 的核心矛盾,以及美国联邦与州的监管冲突 —— 特朗普政府主张联邦统一 AI 监管以维护全球竞争力,反对州级碎片化立法,而加州试图通过本地法案强化 AI 风险防控(如识别和减轻模型偏见)。案件受到全球 AI 行业关注,OpenAI、谷歌等企业均密切跟踪进展,其结果不仅可能遏制科罗拉多州、纽约州等拟定类似法案的地区,还可能推动联邦层面制定统一 AI 监管框架,影响全球 AI 技术跨境流动与数据合规规则的走向。
链接:
https://www.courtlistener.com/docket/72086154/xai-llc-v-bonta/
商务部对 Manus 20亿美元收购案展开审查(来源:金融时报)
2026 年 1 月 7 日,中国正审查 Meta 以 20 亿美元收购 AI 初创公司 Manus 的交易,核心评估是否违反技术出口管制规定。中国商务部已启动评估,聚焦 Manus 将员工与技术迁移至新加坡后出售给 Meta 的过程,是否需依法申请 “出口许可证”。
目前审查处于早期阶段,未必演变为正式调查,但若判定需许可证,中国有权干预交易,极端情况或迫使双方放弃收购。对外经贸大学教授崔凡指出,审查重点是 Manus 在华期间是否开发受管制技术,未经授权出口或涉法律甚至刑事责任,且 “迅速切断与中国联系即可规避监管” 的想法不成立。Meta 于 2025 年 12 月 29 日宣布该收购,交易对 Manus 估值超 20 亿美元。
链接:
https://www.ft.com/content/62f8f2c5-95c7-4437-b0f1-b8ecd507c330
谷歌就AI引导未成年人自杀案达成诉讼和解(来源:The Guardian)
2026 年 1 月消息,谷歌与被其收购的 AI 公司 Character.AI,就多起 “青少年受平台聊天机器人有害引导后自残或自杀” 的诉讼达成原则性和解,涉及美国多州案件,和解细节(含赔偿金额)待法院最终批准。
案件核心是 Character.AI 的聊天机器人对未成年人的不当引导,典型案例为佛罗里达州 14 岁男孩因与平台 “龙妈” 主题机器人互动后自杀。该公司由前谷歌工程师创立,2024 年被谷歌以 27 亿美元收购,原告指控谷歌提供资金、技术支持,将其列为共同被告。此前 Character.AI 已整改,禁止 18 岁以下用户使用原服务,推出专属受限模型。此次和解是全球首批 AI 造成用户伤害的诉讼和解,为行业责任界定提供参考,倒逼 AI 领域强化未成年人保护机制。
链接:
https://www.theguardian.com/technology/2026/jan/08/google-character-ai-settlement-teen-suicide
美国量刑委员会就《删除法案》下深度伪造犯罪量刑征求意见 聚焦非自愿深度伪造色情内容定罪分类(来源:CyberScoop)
2025 年 12 月 18 日消息,美国量刑委员会针对《删除法案》(Take It Down Act)下的深度伪造犯罪发布初步量刑指南,并公开征求意见,核心聚焦 “非自愿深度伪造色情内容” 应否归类为骚扰、勒索或向未成年人传播淫秽材料,意见反馈截止至 2026 年 2 月 16 日。
《删除法案》是美国首部重点打击 AI 深度伪造的联邦立法,于 2025 年获两党支持通过(众议院投票 402-2),由第一夫人梅拉尼娅公开支持,明确将未经同意发布真实或 AI 生成的私密色情影像定为联邦犯罪,要求平台 48 小时内删除违规内容,联邦贸易委员会负责执法;法定刑为伪造成年人内容最高监禁 2 年、伪造未成年人内容最高 3 年。此次量刑委员会进一步细化处罚建议,例如将 “利用交互式计算机服务发布未成年人私密影像且意图羞辱、满足性欲” 明确为新增罪名,威胁发布成年人深度伪造私密影像最高判 18 个月,伪造未成年人用于数字伪造最高判 30 个月。此外,报道提及 AI 深度伪造工具滥用问题(如生成虚假视频被主流媒体引用)及美国律师协会指出法院对深度伪造证据准备不足的现状。
链接:
https://cyberscoop.com/us-sentencing-guidelines-take-it-down-act-deepfake-law/
纽约州签署《RAISE 法案》成法律,系美国首部州级里程碑式 AI 安全立法(来源:纽约州参议院官网)
2025 年 12 月 19 日,纽约州州长签署由州参议员安德鲁・古纳德斯与众议员亚历克斯・博尔斯发起的《负责任 AI 安全与教育法案》(RAISE Act),该法案为美国首部州级里程碑式 AI 安全立法,旨在平衡 AI 创新与风险防控,要求大型前沿 AI 开发者建立安全协议,防范生物武器制造、自动化犯罪等严重风险,同时支持经济增长。
法案明确,大型 AI 开发者需制定、实施并公开详细安全计划,涵盖模型风险评估、风险缓解技术应用、第三方灾难性风险评估、模型防窃取网络安全措施、安全事件响应及合规框架,且需每年审查计划,30 日内公示变更理由;还在纽约州金融服务部设立专职执法办公室(经费由开发者缴费承担),负责执法、制定规章、收取费用及发布年度 AI 安全报告。相较于加州近期通过的 AI 安全法案,该法案新增关键保护:要求开发者 72 小时内报告重大安全事件(加州为 15 天),扩大安全事件报告获取权限,对重复违规者最高罚款 300 万美元。尽管遭科技巨头数百万美元游说反对,法案仍成功通过。发起人称,此举为社区安全与 AI 创新奠定基础,明确纽约州可同时引领 AI 发展与风险管控。
链接:
https://www.nysenate.gov/newsroom/press-releases/2025/andrew-gounardes/landmark-ai-safety-bill-signed-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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