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财经-鹰眼工作室
1月14日消息,天眼查数据显示,近日公布了一则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被告/被上诉人的开庭公告,案号为(2025)浙0702民初15018号,案由为侵权责任纠纷,审理法院为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当事人方面,原告/上诉人为洪富连,被告/被上诉人为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庭时间为2026年01月20日14:30。
根据统计,近一年内以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原告/上诉人/被告/被上诉人的开庭公告有1则,其中,案由为“侵权责任纠纷”的公告1则,
案由数量侵权责任纠纷1合计1
以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原告/上诉人/被告/被上诉人的近一年开庭公告如下:序号案号案由法院原告/上诉⼈被告/被上诉人开庭时间1(2025)浙0702民初15018号侵权责任纠纷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洪富连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01-20 14:30
公司简介
资料显示,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位于浙江省金华市婺江东路88号,成立日期1989年8月8日,上市日期1993年7月28日,公司主营业务涉及以水泥和医药为主,通信电缆、仓储、贸易为辅。主营业务收入构成为:建材行业45.77%,医药行业36.48%,其他行业11.38%,健康品行业6.37%。
尖峰集团所属申万行业为:建筑材料-水泥-水泥制造。所属概念板块包括:中药、医药电商、仿制药、眼科概念、创新药等。
截至9月30日,尖峰集团股东户数3.84万,较上期增加19.77%;人均流通股10754股,较上期增加0.20%。2025年1月-9月,尖峰集团实现营业收入19.20亿元,同比减少5.05%;归母净利润6.50亿元,同比增长820.76%。
分红方面,尖峰集团A股上市后累计派现12.65亿元。近三年,累计派现1.2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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