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12日审议《反渗透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对于外界质疑该法实施成效,陆委会副主委梁文杰表示,不认为这部法律没有作用,“有时候起诉但判决无罪,并不代表真的无罪。”对此,前立委蔡正元举法学基础的罪刑法定主义、罪疑惟轻原则,直批梁文杰使台大蒙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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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正元13日在《大新闻大爆卦》节目提到,梁文杰不是法律系,是政治系的,但政治系应该懂得国际公约,里面一条很重要的是“罪刑法定主义”,犯什么罪,是法律上说你有罪的,你才有罪;法律上没有说有罪的,那顶多是宗教上的罪,不是法律上的罪。法律上的罪一定要法律上有明订犯罪要件、名称、处罚程序,这才叫罪。如果检察官根据法律,都找不到罪的构成要件,那就不是罪!
蔡正元指出,还有一个所有国际公约通用的法律原理,“罪证有疑,利从被告”,对指控的罪稍微有一点疑惑,就要假设对被告有利,这叫罪证确凿主义(罪疑惟轻原则)。举例,指控柯文哲收贿,对那个证据有疑虑:USB随身碟怎么可以当证据?“那就是没有收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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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正元强调,这两个是全世界国际法公定的,也是我们法律公定的是否有犯罪的标准,“梁文杰,你是在讲啥?”检察官不起诉不代表没罪?那也可以说陈水扁无罪?因为有判刑也不一定有罪!
蔡正元直言,“我不晓得伟大的梁副主委,你念台湾大学,你可不可以不要把台湾大学的脸皮放在地上踩?”这样讲,会使台大蒙羞!这不是什么伟大的法学理论,这是念法律系一年级的课堂上就教的。“判决无罪不代表真的无罪,那什么叫真的无罪,你给我们一个标准?还是我民进党认为有罪就有罪?没有党证就是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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