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世纪的人们对中世纪和近代早期有许多误会,继而流传后世,宏大的步兵方阵自然也是其中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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勒纳尔将军在1857年出过一本颇有见地的战术评论《关于欧洲步兵战术的思考》,对19世纪上半叶的战术进行了很好的总结概括,但其中对16~17世纪长枪方阵的认知则和许多当代网民错得毫无二致:
方阵队形与战术本身同样古老。在拿骚的毛里茨(一译莫里斯)和古斯塔夫-阿道夫之前,军队仅仅采用大型的实心方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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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朗索瓦一世墓地里描绘马里尼亚诺会战的浮雕
这样的方阵存在吗?的确存在过,但和骑兵的回转射击、步兵的多列轮转射击一样,往往更容易出现在训练场和阅兵场上,也会给各路记录者留下或许高于实际作用的深刻印象。
如贝内德蒂笔下的《查理战争日记》里著名的大方阵场景:
所有人的目光都被一支列成方形密集阵的德意志队伍吸引,它由6000名步兵组成,指挥官是骑着一匹骏马的格奥尔格·冯·埃贝施泰因(沃尔肯施泰因)。按照德意志的惯例,在这个战斗编队中可以听到大量鼓声,几乎震耳欲聋。他们只穿着胸甲,行进时队列之间间隔很小。前列的人手持带有锋利枪尖的长枪,后列则高举长枪。他们后面跟着的是手持双刃斧(即戟)和斧的士兵。旁边有旗手,旗手的信号能让整个部队向右、向左和向后移动,就好像在一个平台上移动一样。这些部队后面跟着的是火枪兵,左右两侧是弩手。
而后更是在观礼者面前展示了队形变换:
当他们面对贝亚特里切公爵夫人时,一声令下,他们突然把方阵变成了楔形阵。他们接着分为两翼,一翼疾走,一翼慢行,前者绕到另一侧,后者站定不动,这样就完成了一次对调,浑然一体。
但这并非交战,而是1495年米兰公爵夫妇检阅德意志佣兵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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刻板印象中的超长枪方阵保护火枪手,虽然不是没有,但越往后出现几率便越低,到了17世纪更可以说是颇为罕见。
吕斯托在《步兵史》里对此评论道:
当长矛手的数量越来越少,当一个营里的长矛手连三分之一都没有,而只剩下四分之一、五分之一的时候,长矛手实际上就失去了所有价值,就连在火枪手对抗骑兵时充当护墙都不够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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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4年讷德林根会战中的西班牙步兵中队(escuadrón)
那17世纪战场上的具体状况如何呢?
奇努齐1604年出版于锡耶纳的《古今军队操练实况》里概括道:
当下的常规做法乃是[步兵里]四分之二为轻火绳枪手、四分之一为重火绳枪手、四分之一为长矛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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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枪手四分之三、长矛手四分之一的说法并非凭空捏造,反而有着诸多实际数据支撑。
凯莱尼克(Kelenik)根据档案材料整理过1593~1606年“长土耳其战争”当中31支兵力在300~500人之间的德意志、瓦隆、洛林、法兰西、西里西亚、意大利步兵单位数据,对比了其中的火枪手(Schützen)和长矛手(Spiesser)兵力。
结果,火枪手数量最少是长矛手(以及其他冷兵器士兵)1.37倍,最多是34.3倍,大部分是在2~7倍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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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组数据总平下来是火枪手占比为74.1%,长矛手(以及其他冷兵器士兵)则加起来仅有25.9%。
法国宗教战争前夕,1567年11月在贝尔维尔(Belleville)点验的5个法兰西连和18个意大利连状况也是如此:5个法兰西连里的火枪手占比为63%,18个意大利连高达83%,总体比例则是76%。
随着战争的持续,火枪手比例不降反增,以至于韦恩(Wijn)在《毛里茨亲王时代的军事事务》(Het krijgswezen in den tijd van Prins Maurits)里对此有过略带夸张的评价:
16世纪下半叶,法兰西深陷宗教战争的泥潭,在此期间,长矛手便近乎完全消失,战争本身性质所催生的普遍军纪涣散,以及由此导致的劫掠成风,也进一步加剧了这一局面。法兰西[步兵]部队几乎完全由纪律松散的火枪手构成。
当然,这里或许还可以补充一点,就是法国宗教战争里有大量“货源稳定”且擅使长矛的德意志、瑞士雇佣步兵参与其中,进而挤压了土产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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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龙(Biron, 1524-1592)元帅便在1577年宣称:
我胆敢断言,如今的法兰西步兵(gens de pied françois)已然弃用长矛(picques)。因此,无论出兵规模大小,都必须配属一支来自仍使用长矛的国度的部队,以应对各类作战场合,尤其是在发动强击(assauts)之时。如此一来,配备一两个优秀的国土佣仆团将会是绝佳选择。
当然,和国土佣仆存在竞争关系的瑞士人也不得不提。
或许有人会说瑞士人更理想,事实上,若是在交战之日,地处开阔地带展开大规模野战,我对瑞士人的评价更高。但瑞士人确实桀骜不驯:他们拒绝执行远行或护送任务,甚至不愿意从主力中抽出一支小分队身披胸甲支援己方火枪手参与前哨战或强击。反观择优选拔出的国土佣仆,只要让他们按习惯行动,大举投入并配属法兰西火枪手协同作战,届时便没有任何市镇或村落能够抵挡。
比龙的论述实际上说明了长矛手发挥作用的场合:一是开阔地带大会战(瑞士人擅长),二是强击据点(国土佣仆擅长)。这都是需要发挥冷兵突击作用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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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91年许尔斯特攻城战局部画卷
长矛手既然得承担关键时刻的冲击、强击重任,理论上便会选择较为英勇、强壮的士兵,享有更高的荣誉和军饷,行伍出身的将领也会被称为“自长矛起步”(von der Pike auf)而非“自火枪起步”。
当然,长矛手在冲击的重要作用并不意味着长矛手在野战场合会经常投入近战,和日后的刺刀冲击类似,遭受冲击的一方时常会提前跑路,倒是强击据点的战斗里,他们卷入近战的概率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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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看来,格里美尔斯豪森(Grimmelshausen)的玩笑话反而值得认真对待——“不必要地杀死长矛手就是滥杀无辜。长矛手只会伤害往矛上撞的人”。
至于日常的前哨战、袭扰战乃至漫长的围城拉锯战,火枪手的作用则要大得多,而这也正是那年头的战争日常。
因此,传统视角里新教国家军事创新的两位重要人物——荷兰统帅拿骚的毛里斯和瑞典国王古斯塔夫·阿道夫——作为相对爱好会战(虽然以后世标准而言会战打得并不算多)、相对热衷攻势的军队领袖,都极力强调长矛的重要性,并在一定程度上提升(而非降低)了他们麾下军队的长矛手比例,降低(而非提高)了火枪手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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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荷兰刚刚开始独立战争的16世纪70~80年代,常见的火枪手比例高达七成,以长矛手为主的冷兵器人员则仅有二成到二成半,在1582年,甚至有人抱怨荷兰人
更喜欢带上一支轻火绳枪而非穿上长矛手的铠甲。
倒是在毛里茨手中,长矛手比例不仅得以提高,而且长期稳定在四成乃至五成左右,如韦恩所述,“目标乃是尽量提高长矛手数量”。
古斯塔夫就更不用说了。
“约翰和西吉斯蒙德治下的放纵”令瑞典步兵“几乎彻底放弃长矛和铠甲”,正是随后的卡尔九世和古斯塔夫二世时代,瑞典官方又开始大力提高长矛手比例,使之至少在战争初期能够达到几乎与火枪手平分秋色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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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毛里茨也好,古斯塔夫也罢,其努力成果也都只能在生前维系一段时间,一旦控制稍有松懈,乐于披甲扛矛的人便越来越少。
毕竟,彼时战争中更为频繁发生的战斗是前哨战、小规模战斗和围城战,在这些场合,火枪手占有无可比拟的优势。
而在所有军队都喜闻乐见的劫掠里,主武器可能长达五米的长矛手显然也不如火枪手轻松灵敏,只能徒劳地抱怨后者太过贪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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