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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争夺的身体:魏玛德国的生育制度》,[德]科尔纳利·厄斯本著,李尚蓉、施田琪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25年6月出版,349页,88.00元
当我们深入审视魏玛共和国的若干重大社会与政治议题时,女性的身体常常成为一个超越妇女问题本身的焦点。它不仅关联性别政策与女权运动,更串联起人口增长、公共卫生、道德伦理、儿童教育等多重领域,甚至演变为政党斗争中的重要政治筹码。在各级政府围绕社会政策的讨论中,女性及其相关的权利与义务,始终是一个无法回避的核心议题。
科尔纳利·厄斯本(Cornelie Usborne)是英国罗汉普顿大学历史学荣休教授,她出生于德国慕尼黑,在德、英两国接受专业的语言文学和历史学训练,此后长期致力于研究德意志帝国以来的女性身体史与情感经历。《被争夺的身体》是厄斯本在博士毕业论文基础上修改出版的专业作品,本书关注的核心问题是魏玛德国的生育政治,而这也构成作者学术生涯的起点。2007年,厄斯本又出版了《魏玛德国的堕胎文化》(Cultures of Abortion in Weimar Germany),进一步围绕“堕胎”这一涉及医疗技术和社会实践的技术话题,以文化史、日常生活史的视角探究现代化转型时期德国女性观念与经历。
作为厄斯本性别史研究的开篇之作,《被争夺的身体》虽以政治议题为切入点,着重探讨女性身体与政治制度、政治生态之间的互动,但其意义远不止于此。魏玛时期政治、社会、经济与文化各领域的激烈冲突,使生育政策成为国家与个体、传统与现代性别观念交锋的舞台,同时也揭示出女性自我意识的形成,往往与政治进程、观念变迁乃至技术“进步”之间存在着不同步甚至悖反的关系。
生育决定权的政治争夺
由生育话题牵扯出的女性身体权利与职责的确认,早在德意志帝国时期已突出表现为持续受到不同政治势力的拉扯,而魏玛共和国贯穿政权始终的尖锐政治斗争让该问题愈发张力十足,本书中译名中的“争夺”或许就由来于此。
事实上,厄斯本研究的起点是对“魏玛共和国时期不存在国家人口政策”的质疑(224页),但在逐步明确这一政策确实存在,却表现为“分散、不连贯且经常受到争议”时,她日益意识到魏玛德国是一个“身体高度政治化的时代”,且“生理—繁殖这一最具争议的功能与‘民族身体’(Volkskörper)这个国家政治隐喻产生交汇”(埃米·哈克特),因此尝试将其中主要针对女性的生育政治置于身体史的分析框架下开展工作。厄斯本首先将魏玛德国的生育政治拆解为四大主题:孕产(maternity)、性、避孕和堕胎,探讨个人利益与集体福祉之间的冲突。需要说明的是,本书中译本从“maternity”的本意出发将其翻译为“孕产”,但考虑该术语还包含一系列围绕女性从怀孕、生产到哺育、照料子女的全部状态以及与之相关制度安排的内涵,已超越了单纯的“生育”的范畴。同时从文本内容来看也更多围绕德国女性担任“母亲”这一角色(Mutterschaft)的讨论,因此是否可以考虑以“母职”译出,笔者的这一观点供商榷。
由于人口政策的制定过程是本书关注的重点,因此厄斯本围绕四大主题逐一呈现不同群体的立场、观点和动机。一战结束后建立的魏玛共和国正面临现代化转型,大众社会正在形成中,而这也反映到人口政策领域:一方面,德国家庭开始日益小型化,全社会都出现了少子化趋势,以至于“生育率的阶级差异已趋于消失”,性别关系也在此时发生变化,女性越来越频繁出现在公众视野下。另一方面,新生的共和国政府虽继续维持帝制德国在生育问题上的国家干预立场,但具体举措已从国家强制(“帝国监控与惩罚性制裁政策”)增加人口数量转变为通过提供全面保障改善人口质量。但值得注意的是,政权的更迭其实并未从本质上颠覆德国传统的官僚体制结构。政党、教会、医学界人士和妇女团体,便是在这新旧交织的时期,就生育问题发出自己的声音,观念冲突与对立,首先在不同诉求的群体间产生,进而影响议会决策与相关立法。魏玛共和国时期著名立法争议如“卖淫非刑罪化”“堕胎合法化”,便源出于此。
正是这些相互交锋的观点,决定魏玛人口政策与生育政治既连续又断裂的特征。其中,又以按照政治对立框架区分的矛盾与冲突较为清晰。但其实,厄斯本定义下的左与右,并非完全等同于政治分野。她将“保守的政治团体、教会和关注社会纯洁性的相关团体”总括为道德右派。这个群体在面对战后现代化给日常生活造成的负面影响时,更倾向于从传统与道德的角度加以批判,反对不道德的性行为和家庭解体遂构成其社会和人口政策的核心(79页)。由于将人口下降与“道德沦丧”直接挂钩,他们试图通过强化传统家庭结构、性别角色分工与道德规范来重振社会秩序。与之相对的左派,则试图倡导社会改革的方式,践行立足民主原则、建设福利国家的政治理想。因此,他们大多尝试从保障公共健康与未来民族人口素质出发,将生育、节育与堕胎视为可以通过理性规划和制度干预的社会问题。他们强调经济条件、阶级处境与女性劳动参与对生育选择的制约,主张通过性教育、避孕知识普及和社会福利来缓解无产阶级家庭的现实困境。
双方这种在家庭和性意识形态上的根本对立,在所谓“打击不道德问题”上表现得尤为明显。标榜“进步”的左派关注现实与未来,从维护“公众健康和下一代基因”的角度出发,将矛头集中在1920年代德国突出的滥交、酗酒等具体问题上,要求通过“理性”手段进行管控:除了开展性教育等预防措施外,还包括以技术手段进行避孕甚至堕胎。而保守右派则将“不道德”视为导致“民族整体衰弱”和保持阶级与性别差异的传统社会瓦解的原凶,要求予以严厉谴责和打击,但其对“不道德行为”的定义则极其宽泛,从公共场合的不雅行为、色情制品,到婚前(外)性行为、同性恋、过度“娱乐”、性病传播,都被囊括其中,甚至单身女性也被看作“不正常群体”而成为“社会和道德问题”。而左派所倡导的性教育和节育手段,更是被右派认为是“性无政府主义”,是对传统家庭和人口增长的破坏。
厄斯本的研究还进一步证明,围绕生育议题的争夺并非单纯的左右之争,而是所有的政治阵营内部都充满矛盾。例如,长期激烈抵制避孕工具宣传的右派政党,“对性病的恐慌最终克服了道德顾虑”,最终于1927年2月在国会允许通过“无害”的避孕工具广告(123页)。而左翼的社民党和共产党也并非从一开始就接受了避孕的议题,原因在于两党是基于阶级斗争理论理解一战后德国人口政策,简言之要通过人口增长扩大无产阶级的政治影响力(孟钟捷、王琼颖:《魏玛德国的社会政策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21年,194页);而德共在1928年倡议堕胎合法化,更是被作者认为是“战略决策”(129页)。
但最值得注意的是,在这看似重重矛盾的表象下,却是以性别身份为核心,足以跨越党争或观念之辩的政治共识。例如,尽管以社民党为主的左派坚决驳斥保守右派在战前和战时提出的生育主义观点,同时秉承提高出生人口质量而非单纯增加数量的宗旨,反对右派道德污名化女性避孕和堕胎的举动,但绝大多数的社民党人仍坚信“生育是女性的社会责任”“照顾家庭是妇女的天职”,并鼓励个人为社会利益做出牺牲。社民党在国会的卫生政策发言人、医生兼卫生学家阿尔弗雷德·格罗特雅恩(Alfred Grotjahn)更是直言不讳地提出每个健康家庭应至少生三个子女,以“确保民族生存”(43、120页)。而在双方分歧严重的保护未婚先孕妇女和私生子女问题上,表面看来最终是教会联合保守的中央党与德国国家人民党以避免性道德恶化为由阻止社民党方面推进相关保护法案。但在社民党试图立法的背后,则是在魏玛德国社会福利与人口政策引导下,强调女性自愿成为母亲的重要性。
“母职”甚至在某种意义上已形成全面超越政见、教派与性别界限的共识。虽然重振家庭与母性价值观,被右派政党与教会推崇为具备崇高价值,并将之称为“治疗病态的政治体”,为“物质主义和性改革提供‘解毒剂’”,抑或为基督教妇女提供摆脱经济和社会新秩序的工具。然而在这一连串颇为耸人听闻的表述背后,则是对“母亲构成女性特殊社会贡献”的广泛共识。厄斯本就写道,一些杰出的女性政治家,甚至激进女权主义者,也提出“妇女有责任保护和养育人类”,而教育“则应向下一代灌输‘母性意志’”(63页)。尽管她依然试图将这些最早具备独立人格的德国女性从中区别开来,强调她们“真正信仰生育自由,只支持自愿作母亲”。但面对客观事实,这位作者仍不得不承认,这些女性“往往没有区分自己的策略和保守派的策略”,与主张回归传统的资产阶级妇女领袖的观点无异。
厄斯本据此认为,哪怕是针锋相对的左右两派,彼此之间仍存在一种根本的共识,“右派坚决捍卫的在性风俗、家庭结构和女性性别角色方面的集体主义和父权主义观点,也是许多左派成员私下认同的”;甚至当后者因为策略性原因无法公开表态时,他们“欢迎对手在公开场合大声疾呼”(224页)。由此可见,在魏玛德国的国家意志和主流意识形态中,无论是家庭的维系,抑或繁育后代,都绝非个人私事,相反具有重大政治意义,因此既不分左右,也无利益之别。尤其是在生育问题上,即便女性是下一代的孕育者,但她们却不曾拥有在政治层面选择生育的自由。
缺位的生育主体:“女性”
二十世纪二十年代号召女性生育自主形成的斗争口号“你的身体你做主”(Dein Körper gehört Dir!),构成了1970年代联邦德国以争取女性身体自主(堕胎除罪化、反对婚内暴力)为诉求的新妇女解放运动的先声——后者的口号“我的肚子我做主”(Mein Bauch gehört mir!)便直接脱胎于前者。然而,厄斯本在细致梳理魏玛德国生育政策变化及涉及具体问题的观念演变后,却给出非常明确的观点:这一时期的妇女运动远未达成让女性群体普遍实现自我价值、掌控自己人生的目标,甚至在女性应当拥有根本决定权的生育领域,在看似观念与技术进步的时代背景下,“民族身体优先于女性身体”(234页)。
不同于作者在后来的《魏玛德国的堕胎文化》一书中直面普通德国女性(尤其是底层妇女)的堕胎处境及其相应主观体验而采取的文化史写作,《被争夺的身体》充分立足官方档案与报刊资料,将重点放在对不同立场的党派和团体针对女性生产、节育和堕胎的政治考量的考察上。从大量围绕生育举措讨论与争议的描述来看,其根本出发点是国家政策、社会政治,乃至政党利益,但唯独缺乏女性群体(而非女性政治家)的意见表达与反馈。不过,与其据此认为这是本书作为一项正统制度史研究不可避免的视角局限,不若说它从侧面如实呈现了当时主流观念:在政府与媒体所代表的德国主流社会中,普通女性的声音依然极为有限甚至十分匮乏。但个中的弦外之意,也因此被格外清晰地传递出来:即使魏玛共和国被认为已全面开启现代性试验,德国女性在性与生育问题的个人意愿却依旧未被真正全面被纳入讨论;而当时呼吁或践行生育自决权的女性斗争者,要么人数屈指可数,要么形象模糊不清。
众所周知,欧美国家早在十九世纪便已拉开女权运动的大幕,其诉求主要为对女性切身利益相关的教育、就业、婚姻,以及参政议政权利的声张。([德]帕图、安特耶·施鲁普:《女性主义简史》,冯晓春译,东方出版中心,2025年,36-47页)在德国,一战尤其改变了这个国家在政治与经济领域的性别关系:魏玛宪法第一百零九条首先规定男女原则上平等,随后共和国确认女性拥有选举和被选举权,不仅大批女性社会活动家自行决定加入某一政党,国会也开始出现女性议员的身影。不仅如此,越来越多的德国普通妇女因战时接替男性工作而使女性就业得以在战后延续,所谓的都市“新女性”就此应运而生。正是这一地位的改变,女性群体的利益客观上已不可能被排除在国家司法、政治和经济的考量之外。具体到本书研究的范围,作者也进一步肯定魏玛女性政治家与女性专业人士(如医生)在此基础上为女权运动所付出的努力。例如在讨论节育问题时,作者就提到前者“调动了各自政党对节育的兴趣,而且她们的不懈努力为改善产假福利、母婴保护,以及放宽堕胎法起到关键作用”;而后者相比“她们的男同行强调节育的社会维度、民族道德或阶级影响”,不仅更倾向于“将女性置于辩论的中心”,她们提出的观点甚至已“类似当代的女性主义论点”(210页)。
然而,此时的德国,一面是男女有别的传统观念依然在社会中根深蒂固,一面是政治领域仍牢牢由男性把控,加之此时的普通德国人对于民族与国家未来的强烈不确定感,导致女性行动空间看似得到扩大,她们走出家庭,拥抱更广阔的公共生活,实则依然被限定在特定的领域,并非真正被全社会“看到”。例如,女性政治家的活动范围大多被限制在社会福利、道德伦理及相关的妇幼教育工作,政府被允许可以因预算赤字解雇已婚女公务员,而1924年德国国会未通过女性出任陪审员和法官的动议更是其中的典型例子。而即使是在家庭内部,1900年《德国民法典》(BGB)对父权制家庭结构的确认及由此赋予丈夫对妻子财产、工作及身体的法定支配权,并未因政权更迭而有任何改变(Kirsten Heinsohn, “‘Grundsätzlich’ gleichberechtigt. Die Weimarer Republik in frauenhistorischer Perspektive”,Aus Politik und Zeitgeschichte,68[2018],18/20,S. 39-45)。
厄斯本关于魏玛共和国女性身体支配权的探讨,恰恰立足这一背景展开。所有围绕性与婚姻、生产与节育的讨论,从始至终并非私人问题,而是完全公开、关乎国家前途与国民福祉的高度政治化议题。诚如前文已经提及,保守的右翼政党与社会团体连同教会出于提高出生率、强调民族复兴和社会纯洁的目的而重视女性生育,并要求对所谓“不道德性行为”重拳出击;而左翼的社民党和共产党则从阶级斗争、提高人口质量(而非数量)的角度出发谈论生育调控(125页)。即使是在支持预防性病或节育的专业医师群体中,绝大多数人也坚持从医学必要性、社会观瞻乃至优生学的角度,采取正当手段,而不应屈从于“女性‘单纯的愿望’”,只有少数医生视避孕为“基本的妇女权利”(145页)。而即便是社民党在国会推动未婚先孕妇女和私生子女的立法尝试,其初衷也是鼓励“母职”,而非保护女性。厄斯本正是通过描绘不同利益群体在女性生育问题上和而不同的表现,近乎全景式地呈现出女性的身体及女性对生育的决定权,是如何在公共领域被国家、政党和精英专业人士从其性别身份中剥离出来。
但厄斯本并未简单粗暴地用“父权制压迫”概括魏玛德国女性在生育自决问题的权利丧失。作为魏玛共和国史的研究者,她对于中央政府不稳定,糟糕的经济形势及战后迫切的民族复兴诉求的熟稔自不必说,正是这些难题与伴随共和国诞生而来的社会观念的现代转向交织在一起,客观上导致围绕生育政治的争议格外尖锐。与此同时,她还注意到,在各类利益集团与专业精英看来,他们试图以严格规范性与生育管束女性身体,是对当时过于“宽松”的社会风气的激烈反应与对抗——这或许也是新老代际摩擦的表现。
德国女性在一战后确实在个人生活方面拥有了更多的可能,尤其接受过良好教育、拥有独立生活能力的都市“新女性”,她们率先将“性愉悦与生育行为相分离”,将“目光从母职转向更广阔的社会机遇”,自行决定是否或何时生养子女(233页),这实际上宣告了女性自我意识与生育自主的产生。与之对应的却是很多年轻女性普遍缺乏政治兴趣,甚至“对女权运动也鲜有热情”,并“持续忽视官方意识形态”(224页)。由此便产生出看似矛盾却又合情合理的结果:年轻女性的生活选择不仅会遭到保守派的诟病,也与国家的人口与福利政策方针存在冲突。然而,当不同的利益集团(左或右的政党、教会组织、各类社会团体)围绕该话题展开激辩,本应是当事人的普通女性又因缺乏参政议政兴趣,或自愿或半自愿地缺席讨论,从而被动成为被代表、被管理的对象,而非自主行动者。女性平等权,因此始终停留于“原则”层面,而无法真正挣脱既定的性别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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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9年,德国第一位女性民选议长玛丽·朱哈茨(Marie Juchacz)登上柏林国会大厦的讲台。
德国历史学家乌特·弗雷弗特(Ute Frevert)曾指出,“现代女性的被发现”无法掩饰这样一则事实,即在(各种)社会、经济和政治行动选项中,基于性别的限制在很大程度上依然存在(Ute Frevert,Frauen-Geschichte. Zwischen Bürgerlicher Verbesserung und Neuer Weiblichkeit, Frankfurt: Suhrkamp,1986,S. 198.)。魏玛德国女性的处境便是如此,正是厄斯本通过《被争夺的身体》一书让我们知晓这个时代女性意识发育受时代约束的一面。尽管女性自我意识已在都市生活与技术实践中悄然生长,然而当她们面对以福利与公共健康之名扮演“大家长”的国家,且后者将生育责任与社会秩序绑定,从而把本应属于个人的生育选择制度化为公共任务之时,女性便无法成为自己身体的主宰者,而是被不断纳入阶级、民族或国家的共同目标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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