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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出海观察员无忧。
香港最新一届的立法会议员的“个人财产公开”又出炉了。
成功连任议员的霍启刚,首次公开个人财产,也成为了本届议员中的“领头羊”——所持有的物业数量最多。
霍启刚申报资料显示,他持有的35项物业中,七处是自用,其余28处出租。
七处自用的物业包括他与妻子郭晶晶及家人居住的浅水湾豪宅,目前市值约1.6亿港元。而28处出租的物业则遍布全球,有中国内地的、中国澳门的、英国、法国的,堪称“国际包租公”。
但这些也仅是霍启刚个人直接持有的一部分财产而已,不包含霍英东家族信托基金持有的资产。要是都算上的话,那么在香港富豪榜上也是能排上名的。
香港议员公开个人财产,已经是老传统了。根据香港立法会《议事规则》第83条,议员要在每届任期举行首次会议当日前向立法会秘书提供“个人利益申报”。
截至1月12日上午,90名香港立法会议员的个人利益申报表,已全部在立法会网页上公开。
“最有钱”的议员以霍启刚为首,其次则是香港职业训练会主席林健锋。他持有大量的工业大厦单位、商业用地及住宅。比如在香港东区拥有整幢工厦及车位,在内地也有厂房和土地。
然后是曾任香港立法会主席的梁君彦,在香港和英国也有多套住宅和商业地产。
然后是金融大亨陈仲尼,申报了大量海外物业,资产遍布加拿大、英国、越南及香港本地。
“最没钱”的议员也是有的,许多出身工会或从事社会福利工作的议员,名下没有私人房产,部分人居住在公屋当中。代表性人物就是工联会的陆颂雄、郭伟强,往届申报的时候都是“0物业”。
香港议员们公布个人财产这个传统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又是出于一种怎样的考虑呢?
这就要说起大名鼎鼎的“廉政公署”了。
1974年廉政公署成立之前,香港的公务员们贪污成风,腐败成性。上至总华探长,下至普通的消防员,都是收钱办事。权钱交易,官商勾结,警匪勾结,香港的老百姓怨声载道,却又无可奈何。
长此以往,香港经济发展取得的成果,也将被腐败吞噬。于是,廉政公署应运而生,重拳打击腐败,老虎苍蝇是一起打。
而为了从制度上杜绝官商勾结的腐败,香港政府就逐步建立公务员与高官的利益申报制度。
这个跟完全公布个人名下财产还是有所不同的,比如个人存款就不用申报。因为主要是看公务员名下的物业,所担任的公司董事职务等等,会不会跟他的政治决策起到冲突。比如利用手中的职权给利益相关的公司好处等等。
至于存款多少,不会跟政治决策有冲突,不用披露。这样会不会造成有人用现金行贿呢?也不用担心。因为香港廉政公署还有一个“巨额资金来源不明”调查,你得解释清楚。
香港的这个制度好啊,好就好在它是“全过程反腐”。又有个人利益申报,又有廉政公署盯着,又有人民群众的监督。
因此中国香港是全球最清廉的地区。《2025年世界竞争力年报》中显示,在“行贿和贪污不存在”的指标方面,香港位列全球第四,在亚太区居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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