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1月12日,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重大诉讼事项的公告。
公告显示,原告深圳市新宁现代物流有限公司与被告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之间的诉讼涉及金额请求判令被告赔偿6452.64万元及其利息、案件受理费。案件起因于2015年12月深圳新宁仓库发生的火灾,火灾点处存放的是被告的锂电池,自燃导致火灾发生,被告应承担30%的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二审判决,新宁物流需承担赔偿款及诉讼费用共计2.15亿元。深圳新宁就珠海冠宇应承担的30%赔偿责任提起诉讼,要求判令珠海冠宇赔偿6452.64万元及其利息(利息暂计至2025年10月15日为196.70万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
新宁物流披露,最近十二个月累计未披露诉讼、仲裁事项涉及金额约1253.11万元,子公司作为被告涉及的诉讼、仲裁案件金额约85.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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