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虚拟货币凭借其“高收益”的噱头吸引了大批投资者趋之若鹜,但背后潜藏的法律风险与诈骗陷阱却常常被忽视。2025年4月,鄂州法院成功审结的两起虚拟货币网络诈骗案,以34名被告人获刑的司法处置结果,再次敲响了虚拟货币投资的警钟,也彰显了我国打击虚拟货币相关犯罪、维护金融秩序与群众财产安全的坚定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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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起涉案金额高达4.6亿元、受害人数近3万的诈骗案,其套路设计堪称环环相扣,精准拿捏了部分投资者的逐利心理。诈骗团伙首先通过虚假包装营造合规假象,设立“OUR某某数字货币交易平台”,虚构“新加坡注册”“持有美英金融牌照”的身份,抛出“全新止盈止损”“首创交易0滑点”等诱人噱头,甚至参照比特币价格伪造交易K线图,用9种虚拟货币的虚假交易场景,让投资者误以为找到了安全可靠的投资渠道。
在吸引投资者入局环节,诈骗分子化身“投资老师”,在微信群内通过频繁晒盈利截图、安排托儿附和的方式,刻意营造轻松盈利的氛围,诱导被害人参与高杠杆投资。受害者梁某的经历颇具代表性,他最初爆仓亏损后追加投资,短暂盈利后便遭遇平台频繁卡顿,恢复后持续亏损,最终因平台“插针”操作直接爆仓,被骗金额超300万元。事后不少受害者坦言,若知晓平台是封闭对赌盘,绝不会贸然参与。而这种封闭对赌模式,正是诈骗团伙收割投资者的核心手段——平台与外部市场无任何真实关联,通过操控数据设置“滑点”、制造“插针”、推行高杠杆交易等方式,大幅提升投资者亏损概率。对于少数大额盈利客户,平台则与代理勾结,通过锁定账号、游说追加投资甚至直接封禁等手段,让投资者血本无归。
值得注意的是,该诈骗团伙有着明确的层级化分工,平台设立产品、商务、技术等多个部门,商务部门以高额利益分成模式发展一级代理,再由一级代理层层发展下级代理,形成了稳定的犯罪集团。各部门、平台与代理间配合紧密,让诈骗网络不断扩张,受害者遍布各地。面对法庭审理,部分被告人还辩称这是“自愿对赌”的投资交易,但法律早已对此类行为的性质作出了明确界定。
法院经审理认定,程某等34名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他人钱财,涉案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均构成诈骗罪,遂依法判处34名被告人三年至十二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这一司法处置结果,不仅是对涉案诈骗分子的严厉惩处,更向社会传递了虚拟货币相关违法犯罪活动必将受到法律制裁的明确信号。
我国法律早已明确规定,虚拟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不受法律保护。参与虚拟货币投资交易,不仅可能面临资金损失风险,还可能触犯法律。此次鄂州法院审结的案件,正是虚拟货币炒作滋生诈骗犯罪的典型例证。监管部门也多次强调,要持续打击虚拟货币相关非法金融活动,构建多维度、多层次的风险防范和处置体系。
法官提醒,投资者应树立正确的财富观,摒弃“一夜暴富”的幻想,对“高收益”宣传保持高度警惕。切勿轻信社交群组中的投资信息,更不要参与虚拟货币相关投资交易。一旦发现疑似诈骗线索,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虚拟货币骗局的套路虽不断翻新,但终究逃不过法律的制裁。唯有认清虚拟货币的本质和风险,自觉远离非法金融活动,才能守护好自身的财产安全。而持续加大对虚拟货币相关犯罪的打击处置力度,也必将为维护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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