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3点的街头,三名15岁少年持械追打他人;新规施行第3天,他们成了湛江首例被行拘的14至16岁未成年人。
1月3日凌晨3时许,李某、吴某、彭某三名少年途经湛江市霞山区某路段时,持械追打他人,导致受害人轻微伤。霞山公安分局接警后快速处置,当天21时许就将三名嫌疑人全部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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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调查确认,三人行为涉嫌寻衅滋事。目前,三名15岁少年已被依法执行行政拘留13天。
被抓后,其中一名少年彭某的一句话引发关注:“我忘记1月1日14岁就可以拘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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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起案件的处置,源于1月1日正式施行的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新规调整了未成年人违法处罚条款,改变了以往对14至16周岁未成年人违法不执行拘留的规定,明确该年龄段未成年人违反治安管理,若情节严重且影响恶劣,或一年以内二次以上违反治安管理,可执行行政拘留。
警方介绍,对于未满14周岁未成年人违法的,公安机关也将依法采取相应矫治教育等措施,秉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来源:湛江晚报、湛江新闻网、湛江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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