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庄志明律师
今天又看到一个喜大普奔的新闻,关于“留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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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某原为中国公民,后加入新加坡国籍。2018年5月12日,章某以留学归国人员的身份将户籍由N市迁入深圳市。
2020年2月22日,章某持新加坡护照和Q2(短期团聚)签证入境深圳,签证到期后未离境,并于同年7月16日以新加坡籍身份申请签证延期,期间被发现其有深圳户籍未注销,直至2023年3月户籍才被注销。
章某自2007年起一直在深圳某公司工作并领取薪酬。公安机关据此认定章某构成非法居留与非法就业,对其合并处以行政拘留、罚款。章某不服,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维持原处罚决定。
章某此人的心理是两头沾好,既要又要还要,新加坡国籍要搭上,中国国籍也不丢。可惜是,人算不如天算,天算不如法算。
我国国国籍法第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国籍法第九条明确规定:“定居外国的中国国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
由此可见,中国不承认双重国籍,中国公民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注意这里的“自动”,“自动”意味着无需经过其他程序(比如注销),就已经丧失中国国籍。
插个嘴:中国没有自动离婚。很多人有一个口头禅,“分居两年,自动离婚。”不要说分居两年了,分居20年也没有自动离婚的效果。分居200年倒是能产生离婚的效果的。
笔者查阅该章某案例,发现该案例并非仅仅是经历行政复议,还有行政诉讼,该案例是深圳中级人民法院披露的案例。
公安机关调查章某违法案件时,经公安机关向新加坡驻广州总领事馆核实,章某在入籍时确已提交丧失中国国籍的证明。章某自2007年起一直在深圳某公司工作并领取薪酬。公安机关据此认定章某构成非法居留与非法就业,对其合并处以行政拘留、罚款。章某不服,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维持原处罚决定。
行政复议输了后,章某又提起行政诉讼。
章某称,其自2007年至今一直在深圳市居住生活,并以中国籍身份申领了来往港澳通行证、机动车驾驶证等,在此期间未在新加坡定居,也未申请退出中国国籍,因此仍具有中国国籍,其在中国境内的生活和工作不属于外国人非法居留、非法就业的情形。章某遂诉至法院,请求撤销公安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和复议机关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书》。
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我国《国籍法》的规定,我国不承认双重国籍,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章某在申请加入新加坡国籍时,已提交丧失中国国籍的证明,且此后长期持新加坡护照申请中国签证并出入境达187次,表明其认可外国国籍身份。章某隐瞒外籍身份在国内办理证件的行为,不能反证其仍具有中国国籍,故对章某的主张不予采纳。
“章某隐瞒外籍身份在国内办理证件的行为,不能反证其仍具有中国国籍,故对章某的主张不予采纳。”法院这观点,那是相当威武,相当敞亮,掷地有声,直接将章某打到墙角,无法动弹了。在法理上这说法叫,任何人不能从违法行为中得利。如果从违法行为中得利了,那就得剥夺该利益并惩罚之。
最终,法院判决驳回章某的全部诉讼请求。这就是章某整个装逼“维权”的流程。
章某在中国构成非法拘留和非法就业,结局是罚款+拘留。这种处罚,对我们老老实实、遵纪守法的人那是莫大的宽慰,心情好受多了,笔者感动得潸然泪下,稀里哗啦。感谢公安,感谢政府,感谢国家。希望公安机关加大类似的处罚,呼吁广大网友积极向公机关举报章某这样的非法居留、非法就业的人。
我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七十八条规定:“外国人非法居留的,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处每非法居留一日五百元,总额不超过一万元的罚款或者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因监护人或者其他负有监护责任的人未尽到监护义务,致使未满十六周岁的外国人非法居留的,对监护人或者其他负有监护责任的人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此处特别提醒,父母是中国公民,处心积虑将孩子搞成美国公民的现象,生活中也是有的,这就得慎重了,别让孩子在中国搞成非法居留,孩子搞成非法居留,公安机关对父母也得处罚的。
不过,也得实事求是说美国的好,比如在美国孩子参加打仗的机会多,今天是委内瑞拉,明天说不定就是丹麦。喜欢玩枪的,在美国是大有可为。
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八十条则规定: “外国人非法就业的,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为什么要打击非法居留和非法就业呢?道理很简单,从小处说,保障社会公平,维护公平就业。
而从大的方面说,打击“三非人员”(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的外国人),是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秩序、经济利益、社会保障及法律权威的考量。
对非法就业的外国人若置之不顾,他们就挤压国内劳动者的就业空间,破坏市场公平。同时,非法就业者往往缺乏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等保障,容易成为弱势群体。打击非法就业有助于规范用工市场,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章某非法居留和非法就业的时间跨度那么长,很明显属于“情节严重”,罚款和拘留那是必须的。对非法居留和非法就业的外国人,不仅是罚款和拘留,还有一个措施是遣送出境,不知深圳对章某遣送出境了没有?没有的话,赶紧补一个。他不是喜欢新加坡的嘛,那就将其送回新加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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