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月5日,官网发布: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征收土地公告东新征公告〔2025〕第35号。
根据鄂政土批〔2025〕1033号文件《省人民政府关于武汉市洪山区2025年度第204批次城市建设用地(溪荷路 <高新三路-高新四路> 、月荷路 <高新五路-高新三路> ) 的批复》,湖北省人民政府(或国务院)已经批准同意区人民政府对下列集体土地办理征收和农用地转用手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用地单位:武汉光谷中心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二、征收土地地点:九峰街新洪村,征地总面积0.6066公顷 。现状土地类型为:农用地0.6066公顷(其中耕地0.4407公顷),建设用地0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集体土地所有权人为:九峰街新洪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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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溪荷路自2024年6月进场施工以来,虽受大家置业、万和光谷占道影响,拆迁推进一度受阻,但目前溪荷路(高新四路-四海街)段已顺利建成通车。
月荷路(高新三路-高新四路段)此前已完工通车。高新四路-高新五路段曾因拆迁及资金问题暂停施工,截至2025年8月,为保障周边云晖高中、新希望小区等居民出行需求,该路段已临时开放交通,道路主体工程基本完成,仅西侧人行道等附属设施仍在收尾完善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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