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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忻州广电
忻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关于启用电子监控设备抓拍非机动车交通
违法行为的通告
为深入加强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有效遏制非机动车(重点为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规范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涉及非机动车的道路交通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忻州市电动车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忻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决定,在市区范围内启用电子监控设备,对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取证。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启用时间
自2026年1月15日起正式启用。
二,抓拍区域
覆盖忻府区共计717个监控点位。
三,抓拍及处理方式
(一)抓拍内容:利用监控卡口,视频检测等技术设备,通过识别车辆号牌,骑行人脸等信息,对以下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进行24小时自动抓拍取证:
1,不按照交通信号规定通行;
2,逆向行驶;
3,违法载人(超员);
4,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
5,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6,其他依法应予抓拍的交通违法行为。
(二)处理规则:
1,对于首次被抓拍的违法行为,原则上以教育提醒为主,将通过短信方式向车辆所有人或使用人发送违法提醒信息,不予行政处罚。
2,经教育提醒后,仍未改正并继续实施同类违法行为的,将依法予以处罚。系统将发送处理指引短信,通知当事人前往违法行为发生地或车辆登记地的公安交管部门接受处理。
四,温馨提示
请广大非机动车驾驶人及乘坐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增强安全文明出行意识,规范骑行和乘坐行为,积极配合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共同维护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忻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025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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