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看官,我是学历史但从不执于历史的花鹿不花。
女运动员举报主任强要她奖金的事儿,已经过去一个月了。
昨天她家人还在追问调查结果,相关部门也是热心回复:
很快就给结果。
但组织的结果还没有给出来,女动员又给出了新的举报材料。
新的举报内容令人震惊。
主任在体育训练基地:
大搞封建迷信活动;
猥亵女队员;
夫人吃空饷;
克扣队员奖金;
随便罚款运动员……
而且她说已经向调查组递交了相关的材料。
如果材料哪怕部分属实,主任这次是不是都要完?
如果材料属实,那只能说:
主任,好大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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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我们生活中常遇到的坏人,真正大奸大恶、穷凶极恶的还真不多。
大多的坏人都跟被举报的主任一样,人模人样,狼心狗肺。
这其中还有一种最是可恨:
嘴上说的是各种主义和纪律,但实际上心里全是算计和生意。
这些人,不但伤害了别人感情,侵犯了别人的利益,还破坏了组织和纪律在人民群众中的光辉形象。
一句话,他们把人性中最大的恶释放出来了——哪怕有一点点权力,也要在自己权力范围内最大程度地去难为别人,侵害别人。
这种人,各位生活工作中是不是遇到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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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个我家的钧瓷小葫芦当分割线】
启蒙读物《大学》中有一句话:
“小人闲居为不善,无所不至,见君子而后厌然,掩其不善,而著其善。”
粗鄙一点理解这句话,就是说“小人”是什么样的呢?
这些人私下里坏事干尽,但是在外面,比如在主席台上讲话的时候,却总是一副道貌岸然的样子,把自己的恶劣行径掩饰起来,故意装出来正人君子的模样。
如此看来,这主任不就是正儿八经的“小人”?
但这些“主任”们也不要觉得自己很聪明,能骗天下人。
书里面也说了:
这些人总是觉得自己装得很好,但实际上他是什么样的人,别人都看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就像洞穿他肺腑一样清楚。
所以,这些伪装又有什么意思呢?
“人之视己,如见其肺肝然,则何益矣。”
回归到我们日常生活,不一样吗?
有些人是什么样的人,难道大家不知道吗?
狐狸的尾巴终究是藏不住。
就算不是这次女运动员举报,这个主任又能装多久的好人呢?
不过,借着这件事情,不妨往深处再想一点:
为什么掌握权力的人中,会有主任这样的“小人”呢?
推荐大家看一本,吴思写的《潜规则:中国历史中的真实游戏》。
在这本书里有一个说法:
合法伤害权。
什么是“合法伤害权”?
很简单,就是“主任”利用职权范围之内的各种权力来控制你,压榨你,压制你,恶心你,甚至,伤害你。
就像这个女运动员描述的遭遇一样,被“主任”打压、孤立、索贿等。
而最终达到伤害别人却不用付出任何代价,反而获得超额收益的结果。
这就是“合法伤害权”。
好了,虽然很愤怒,很恶心,但还是不多说了。
既然女运动员说已经向有关部门提交了相应的证据材料,那我们就拭目以待吧。
就这样吧,这段时间真的很忙,就不多聊了。
祝大家做个好梦。
晚安~~~
(如果对吴思这本书有兴趣的朋友,还是老规矩,在后台私信我您的邮箱,我有时间会给您发过去。)
小人,都应该狠狠装在笼子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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