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有效预防日常及节假日期间
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
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1月8日,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关于农村集体聚餐
食品安全风险提示》。
· 农村集体聚餐实行逐级申报备案管理。农村集体聚餐(一次就餐人数在100人以上)宴席举办者要在宴席举办前3个工作日内向乡镇(街道)市场监管部门报告聚餐时间、地点、人数、菜谱等信息,乡村厨师及时备案建档。
· 农村集体聚餐一次就餐人数在100人(含100人)以上必须留样,餐宴席举办者应当将留样食品应按品种分装在密闭容器内,每个品种留样不少于125克,须冷藏留样48小时。农村集体聚餐举办者、承办者所用的散装白酒应当从合法渠道购买,并索取票据、凭证。禁止采购、使用来源不明的散装白酒和亚硝酸盐。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
参加农村集体聚餐(宴席)的群众
发现有上述风险时,
可以向举办人提出意见,
及时提醒改正;
也可以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
向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来源:辽宁日报·辽望客户端
加小编微信liuyanf003,以备不时之需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