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通化市东昌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了一起利用网络平台开设赌场的案件。被告人曹某在某市一处仓库内,放置了19台“三七机”。
他通过微信、抖音等社交软件招揽赌客,还搭配360摄像头实时监控,短短几个月,就非法获利近25万元。
根据《关于办理利用赌博机开设赌场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凡具有退分、退币等赌博功能的电子设备,均属赌博机,设置此类设备组织赌博活动,即构成犯罪。经公安机关检验,曹某经营的“三七机”为赌博机型。
问
是不是觉得“在网上搞点小赌博,没人知道”?
答
错了。
公安机关侦查发现后,曹某被依法传唤到案。虽然他有自首情节,也退缴了全部违法所得,但法院审理后认为,其行为已构成开设赌场罪,且属于“情节严重”。
最终,曹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五万元。所有违法所得和19台赌博机,一律被没收上缴国库。
法律课堂
“开设赌场罪”可不是闹着玩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无论是实体场所还是网络平台,只要以营利为目的、提供赌博场所或方式,都可能构成此罪。如果情节严重,刑期可达五年以上。
曹某能适用缓刑,是因为他具备自首、认罪认罚、全部退赃等法定从宽情节。但这并不意味着犯罪成本低——缓刑期间必须遵纪守法,否则仍将收监执行;数万元的罚金和全部违法所得的没收,更是实实在在的经济损失。
法官提醒
如今,网络世界越来越便捷,赌博也悄悄“转型升级”。一些赌博活动伪装成游戏、直播,甚至社交娱乐,让人放松警惕。但请记住: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赌博绝非生财之道。
一旦沾染,不仅财产可能一夜蒸发,更可能像本案中的曹某一样,面临刑事处罚,影响一生。远离赌博,从拒绝第一个“试试看”的诱惑开始。
来 源 丨法音吉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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