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说已经知道错了,以后不会再犯了。”近日,在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刑事案件庭审现场,手语老师将被告人用手语和肢体语言表达的内容准确传达给法官。
这是一起涉及听力障碍被告人危险驾驶的特殊案件——被告人吴某因无证且酒后驾驶摩托车,在村镇路段造成交通事故。为充分保障吴某的诉讼权利,法庭依法通知法律援助中心为吴某指派法律援助律师进行辩护,还专门从辖区特殊教育学校邀请一位手语老师,全程提供手语翻译与心理疏导支持。
庭审前,承办法官细致向手语老师介绍开庭审理程序,做好庭前准备工作;检察官则复印起诉书、证据等材料,方便吴某书面阅读,确保其知情权与辩护权落到实处。
庭审过程中,法官特意放慢语速,控制发言节奏,给予充足的翻译、阅读时间,保证“译得清楚、看得明白”。针对吴某对法律规定的认知盲区,法官还结合案情开展庭审教育,使其认识到酒后驾驶的法律后果与社会危害。
最终,洛江法院根据吴某赔偿被害人并取得谅解等情节,依法判处其拘役等刑罚。法官宣判后,吴某通过手语承诺改过自新。
该案是洛江法院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的一个缩影。近年来,洛江法院持续优化无障碍司法服务,在诉讼场所设置无障碍停车位、通道及卫生间等设施,在诉讼大厅配备轮椅、盲文版诉讼资料,设立残疾人绿色服务窗口。对于无法到场的残疾人,该院提供上门服务,或引导其通过在线服务平台、诉讼服务热线等方式办理诉讼事务,不断扩大无障碍司法服务辐射范围。
从“硬件适配”到“服务下沉”,洛江法院用“看得见、摸得着”的司法温度,让特定群体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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