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6米的烟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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傍晚的风裹着楼下小吃摊的香气漫进窗,赤峰老楼里的两室一厅亮着奶白色的灯。鲍喜顺坐在加高的榻榻米上,膝盖几乎顶到对面的电视柜——那是妻子夏淑娟特意改的,不然窝着坐久了腰会抽疼。电视里正播着篮球赛,他眯着眼,手指无意识敲着腿,像所有普通老人那样,偶尔为进球轻轻拍一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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厨房传来“哗啦”的刷碗声,夏淑娟探出头喊:“天佑今晚要吃番茄炒蛋,你爸上次腌的咸菜别给他多夹。”鲍喜顺应了声“中”,视线没离屏幕,嘴角却悄悄弯了——这是他五十多年前不敢想的日子:有热饭,有球赛,有孩子放学进门喊“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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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身高曾是一道刺。小时候在草原土屋,腿伸不进炕,被子盖不住肩,吃饭要躲在角落,怕多吃一口被骂“怪物”。村里人见了他要么躲,要么指着笑,他攥着镰刀犁田,脊梁越弯越低,像怕自己的影子压着别人。那时候他最大的愿望不是长高,是“能像别的孩子一样,不用缩着身子走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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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时代变了,他被拉进城,站在饭店门口发传单,被镜头围着拍,有人摸他的胳膊,问“是不是假的”。他成了众人眼里的“最高者”,坐头等舱,去伦敦,穿定制的蒙古袍,但夜里躺在酒店大床上,还是觉得空——没有人为他留一盏灯,没有谁会问“今天累不累”。他像个被摆上货架的奇观,走到哪里都有人看,却没人真的看见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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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遇见夏淑娟。第一次相亲在餐厅,他缩着肩膀坐,不敢抬头,怕她像别人一样盯着他的身高。可夏淑娟只是递给他一杯水,问“你老家的草原现在还有羊吗”。后来他看到新闻里自己救海豚的画面:手臂被尖牙划出血,海豚胃液烧得皮肤泛红,夏淑娟哭了,说“他不是怪物,是个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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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那天,夏淑娟穿红裙子,挽着他的胳膊走进礼堂。有人问“不怕别人说吗”,她笑:“他就是想踏实过日子的人,跟别人没两样。”后来有了天佑,孩子刚会走路就爱在他身上爬,他平躺着,让孩子踩着肚子“散步”,夏淑娟骂他“傻”,他却乐:“我儿子踩我,我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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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的日子很淡。每天早上他喝一壶茶,看会儿婆媳短剧;下午去楼下遛弯,有人认出他喊“鲍老师”,他笑着点头,不像以前那样躲。天佑上初三,身高快到一米九,爱打篮球,就是不爱写作业。夏淑娟愁得慌:“考不上高中咋办?”鲍喜顺拍着儿子的头:“没事,当电工也能养活自己,开心最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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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外月亮升起来,晒在栏杆上的几件大号T恤晃了晃。鲍喜顺关掉电视,走到厨房门口,看着夏淑娟切番茄,天佑蹲在旁边剥蒜。他忽然想起小时候在草原土坡上看星星,那时候想:“要是有人能陪我看星星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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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有人陪他了。不是聚光灯下,不是人群里,是这盏暖黄的灯下,在寻常烟火气里。他的2.36米身高,不再是别人嘴里的“奇观”,只是这个普通家庭里,丈夫和父亲的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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