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恩施州成功办结一宗具有创新示范意义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一涉事企业因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接受行政处罚后,采用认购当地生态产品“鄂西林碳”森林碳票核定碳汇量的方式,履行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此案例是全省首次将大气污染损害赔偿与地方林业碳票交易机制成功衔接。
该案涉事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因违规操作造成大气污染物排放。除依法接受处罚外,其造成的生态环境损害价值被科学、定量评估为13404元。在州生态环境局、林业局等部门的监督指导下,本次生态环境损失赔偿创新采用了替代性修复方案,即涉事企业将全部损害赔偿金用于购买经当地主管部门备案签发的“鄂西林碳”森林碳票核定碳汇量。通过恩施硒资源国际交易中心线上交易平台,涉事企业最终认购并即时核销了对应134.04吨二氧化碳当量的碳汇产品,专项用于赔偿企业生产的违规排放对大气污染造成的生态环境损害。
该案例的核心创新在于首次实现了跨行业生态价值补偿的有效闭环,依据《恩施州“鄂西林碳”森林碳票管理办法(试行)》,“鄂西林碳”碳汇量消纳所得资金将精准用于森林碳票项目所在地的森林抚育及植树造林等增汇活动,直接推动当地森林生态系统提质增效,实现了“生态有价、损害担责、修复惠益”的良性循环。
来源:人民日报人民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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