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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6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监管局官网公示的行政处罚信息(潍金罚决字〔2025〕39号)显示,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和两名相关责任人因为两项违法违规被“双罚”。
其中,齐鲁银行潍坊分行因违规发放无实际用途贷款、虚增存贷款规模被罚款30万元。同时,嵇薪颖(时任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零售银行部副总经理兼营业部副总经理)和史卓为(时任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零售银行部总经理助理兼个人金融中心主任)分别被警告。
记者注意到,此前2025年10月30日,齐鲁银行发布的2025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显示,报告期内,齐鲁银行贷款总额达3830.07亿元,较上年末增加458.65亿元,增长13.60%,占资产总额比例49.19%,较上年末提升0.29个百分点。但其报告期末个人贷款余额为811.65亿元,较上年末减少52.52亿元,降幅达6.08%。在银行纷纷发力个贷信用贷的行业背景下,齐鲁银行的个贷业务却出现超6%的降幅。
记者梳理发现,2025年内,算上此次,齐鲁银行有4家分行和1家控股村镇银行因为违法行为被处罚。
2025年7月1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监管局官网公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东金罚决字 <2025> 10号)显示,齐鲁银行东营分行因贷前调查不尽职,违规办理二手房贷款被罚款30万元。同时,孙鹏飞(时任齐鲁银行东营分行客户经理)被警告。
2025年5月14日,国家外汇局山东省分局公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日汇罚 < 2025 > 1号)显示,齐鲁银行日照分行因违规办理结汇业务,被国家外汇管理局日照市分局罚没44.88万元。
2025年5月9日,中国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官网公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泰银罚决字 <2025> 3号)显示,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安分行违反账户管理规定,被罚款450000元。
2024年4月17日,依据中国人民银行河南省分行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内容,登封齐鲁村镇银行因未能严格遵守安全管理相关要求,被处以1.5万元罚款。爱企查显示,登封齐鲁村镇银行是由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控股80%的村镇银行。
记者还注意到,2024年,齐鲁银行因为高达15项的违法违规曾收到千万级罚单。
2024年1月2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监管局公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因存在对关联交易贷款管理不到位、流动资金贷款管理不到位、同业投资业务管理不到位、个人贷款管理不到位、信贷资金购买本行不良资产等15项违法违规行为,齐鲁银行被合计罚款1495.13万元,其中总行被罚1375.13万元,分支机构被罚120万元。时任齐鲁银行行长助理、副行长陶文喆被给予警告处分并罚款5万元。这笔罚款不仅是齐鲁银行2021年上市后截至目前的最大单笔罚款,也是2024年城商行领域的最大单笔罚单。
此外,2024年,齐鲁银行另有两家分行因违法违规被处罚。
2024年12月4日,齐鲁银行临沂沂南支行因“贷款‘三查’不到位,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被临沂金融监管分局处以罚款35万元。
2024年12月30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聊城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齐鲁银行聊城分行因贷款管理不到位被罚款35万元。韩登森(时任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高唐支行行长)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受到警告。
来源:大众新闻·半岛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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