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一名20多岁男子与未成年人发生性关系,并以向熟人传播对方裸照相威胁,被判处有期徒刑缓刑。
据法律界7日消息,清州地方法院刑事第22部对违反《性暴力犯罪处罚等相关特例法》(利用拍摄物等进行威胁)罪名被不拘留起诉的A某(20岁)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同时命令其完成40小时的性暴力治疗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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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某因涉嫌于去年3月通过社交媒体向B某(14岁)威胁称,将向其熟人传播其裸照而被移交审判。
调查显示,A某于去年1月,与通过社交媒体认识的B某发生性关系,并相互交换了照片等。据悉,其作案所用的照片等均已删除,并未实际传播。
法庭指出:“从被告人利用受害者照片进行威胁等犯罪经过和方法来看,罪行性质不良”、“受害者很可能遭受了相当大的精神冲击和恐惧”。但法庭同时表示:“综合考虑到被告人与受害者达成和解、承认罪行并表现出反省态度、犯罪时仍属未成年人且无前科等因素后确定了刑期”。
A某和检方均放弃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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