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原网
与酒泉市某“国企”签订项目后,展龙紧急购买了集装箱,同步推进地勘、测量、打桩、放线等前期工作,全力筹备项目开工。
这个项目选址位于酒泉市一处戈壁滩,毗邻国家级某产业园。2022年8月,烈日炙烤着大地,几辆铲车平整出了一块场地,四周插着“中能景润国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能景润’)”字样的彩旗,迎风招展,不时有人带着无人机、全站仪等设备在此地进行测量。
这个国家级项目由“国企”背景的中能景润承包。中能景润对外宣称,该公司承包了某国企下属子公司的“中国核废料回收处理项目”,该项目总价值高达6000多亿元。展龙先是签订该公司外包的2个基坑土方项目合同,而后他又签订了“中国核废料回收处理项目”的停车场和开工典礼项目的合同。
等待许久,展龙却等不到项目开工的消息。他有些急了,一次次打电话联系这家公司,得到的消息却总是“项目马上开工,麻烦再等等”。
展龙心中愈发不安,便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该公司核心人员信息,结果让他如坠冰窟。他发现,该公司负责人唐龙、邓强、单鹏等人,均赫然在列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
酒泉市公安局肃州分局经侦大队侦查发现,2020年12月至2023年3月期间,中能景润先后骗取了20家企业及个人的工程保证金,涉案总金额高达4000余万元。与展龙一样,不少企业和个人被“千亿项目”“稳定收益”的噱头吸引。
在甘肃省公安厅经济犯罪侦查总队副总队长方立民看来,本案最特殊的地方,是形成了围绕“甘肃某技术产业园”的虚假分包产业链。犯罪嫌疑人正是利用该产业园的公信力“搭便车”,通过多层分包不断骗取资金。这种行为不仅让众多企业和个人蒙受损失,更严重的是扰乱市场秩序,给正规产业园的声誉造成恶劣影响。
卢波是该案主办民警之一。让他痛心的是,“我们给投资人打电话,说这个项目是假的,但很多投资人依旧相信这个项目是真的,他们仍在等待项目开工。”
伪装:假工地、假资质、假合同编织投资陷阱,引投资人入局
“带挖机先进场”“所有项目负责人的工作做好对接和交流”“彩旗和剪彩都要按流程准备好”……这是记者在中能景润酒泉项目部获取一份项目开工前的会议纪要。
记者还在中能景润酒泉项目部租赁某酒店二楼的接待处获取了一份“指挥部电话”,显示该公司设有总经理办公室、总工程师、项目总负责人、财务总监、综合管理部、技术部、工程部和安监部等部门。
酒泉市公安局肃州分局经侦大队大队长孙全刚负责侦办该案,他对中能景润印象尤为深刻。“你去中能景润重庆总部看一下,犯罪团伙租了整个一层楼。办公室装修豪华,而且部门设置齐全,看起来比酒泉项目部还正规。”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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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能景润酒泉项目部的一间办公室 (央广网发 警方供图)
孙全刚表示,从中能景润办公场所装修来看,这会让投资人觉得该公司资金雄厚,而且公司设置的部门和人员配备齐全,让投资人认为中能景润不是小打小闹,而是一家正规、具有一定规模的公司。另外,该公司还招聘一些技术人员制作工程施工方案、工程设计图,用来迷惑投资人。再者,这家公司在甘肃省金塔县戈壁滩上用推土机推平了一块区域,四周插上印有中能景润的彩旗,伪造工程将要开工的假象。
“我们在询问该公司负责人的时候,对方说这是个真项目,反正就是不停编故事,还谎称自己背景深,其实就是个大忽悠。”孙全刚说,一些投资人本来在外地经营公司,与中能景润签订合同后,专门派人在中能景润酒泉项目部楼下租赁商铺,并成立分公司,与中能景润探讨基坑怎么挖、要挖多深等工作,目的是做好开工前准备工作。
据孙全刚介绍,因为犯罪团伙在包装方面做了很多工作,让不少投资人相信这家公司是真国企。首先,在工商注册方面企业名称用“中”字开头,做生意的人普遍认为用“中”字头注册的企业,一般都与国企有关,有一定渠道联系到国企高层,并拿到好项目。其次,这家假国企在工商注册资本为980亿元,让投资人觉得该公司资金实力雄厚,自己便想分一杯羹。再者,承包工程需要相应的建筑资质,中能景润找人伪造虚假的建筑资质,对外谎称拥有多个建筑一级资质,具备承包某国企下属子公司基坑项目的要求。
在孙全刚看来,最关键的是,该公司向投资人出示了中能景润和某国企下属子公司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合同上盖有这家国企下属子公司的公章和公司董事长的签字,这让很多投资人信以为真。另外,犯罪团伙为继续骗取投资人相信工程的真实性,要求投资人制作开工的设计方案和施工流程,并将发包方由某国企下属子公司更换为军方某单位。事后,犯罪嫌疑人交代,这只是让投资人相信中能景润的关系和实力。
“两年时间,中能景润一直让投资人等待项目开工。”孙全刚说,如果不查这家公司,他们会越骗越多,因为很多投资人已经把这个项目推荐给亲戚和朋友,让他们再去投资。
揭秘:股权代持“变身”国企,40家合作单位托底
记者通过天眼查查询发现,目前“中能景润”仍处于存续状态,其注册资金高达980亿元。殊不知,这样的“中字头”企业背后,竟暗藏着一条“挂靠国企”的灰色产业链。
记者在某社交平台检索“挂靠国企”关键词后,页面弹出多则相关服务信息。这些中介信息内容大同小异,均以“国企、央企混改势在必行”为宣传噱头,核心则是兜售“挂靠国企”服务,声称可让国有企业为民营公司发展“背书”,年服务费用区间在10万元至200万元不等,具体金额以挂靠层级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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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中介在朋友圈罗列“挂靠国企”优势(网络截图)
“挂靠国企”的吸引力究竟何在?一名中介在其朋友圈罗列了核心优势:“不仅能直接增加企业资质与背景厚度、提升民众信赖度,还可助力企业优先享受国家政策福利,获取资金和项目扶持,同时实现公司结构优化及政企人才交流等附加价值。”
在他看来,民企寻求“国企身份”的需求各有不同,因为有企业是为了给客户展示实力,有的则是合作方明确要求必须要有国企背景,而有些民企纯粹是为了提升自身企业形象。为打消记者疑虑,中介陈培说,其公司与40多家国企都有合作,不用担心挂靠不上。
陈培向记者详细介绍“挂靠国企”的操作模式,即通过国企混改完成股权变更。“简单来说,民企的股东将51%-100%的股权交由国企代持,从而进行控股,企业性质也随之‘变身’为国企。”陈培说。
陈培透露,寻求此类服务的民企往往有明确的实际需求,因为不少客户本身就和政府有合作关系,甚至已经敲定了项目,但有些项目明确要求只与国企签合同,所以这些企业必须“变身”才能拿到项目。
关于操作流程,陈培称只需正规工商变更。“第一步先过税务,核查目标公司是否存在欠税等问题,然后再到工商部门办理变更,完成后,股权就正式发生转移。”他坦言,常规工商变更只需10多个工作日,而通过他们的“特殊渠道”,3至7个工作日即可办结。变更完成后,目标公司会在天眼查等企业信息平台显示“国企标识”。
“变更完成后,你可以名正言顺地跟客户说具有国企背景。其实很多合作方分不清国企的强势与弱势,只要有‘国资’标签就够用。”他说。
“三级以下国企最容易挂靠。”陈培直言,这类层级较低的国企“不会受到严格监管”,相关操作多由“事业单位内部人”主导。“我们只是中间环节,赚点服务费,大头都被合作的国企赚走了。有些国企本身可能不盈利,内部人就通过这种方式搞点额外收入。”他说。
陈培介绍,目前,新能源行业的公司“挂靠国企”较多。对这些企业来说,一个“国字头”标签意味着更高的信用度,而服务费最低只要几万元,但有了这个身份后,业务成交率能提升10%,这笔投入很快就能收回来。
为彰显“服务保障”,陈培还提及所谓的“售后机制”。他说,混改完成后,他们会协调上级国企出具红头文件,证明国企背景绝对真实,随便审查都没问题。他还说,若出现“国企标识不显示”等问题,他们会把公司迁到其他合作国企名下,照样能显示国资背景,因为他们手中有很多“壳公司”,这就是他们的售后保障。
套路:层层包装迷惑市场,催生多重安全隐患
为清理假国企、假央企,相关部门早已展开持续整治。国务院国资委网站在2021年、2022年、2023年先后公布三批假冒中央企业名单,累计达823家。其中,2021年10月首批公布353家,2022年9月第二批公布175家,2023年4月第三批公布295家。国资委在公示中明确指出,这些假冒企业及其下设各级子公司与中央企业无任何隶属、股权、投资、合作及业务关系,其一切行为均与中央企业无关。
在打击假国企方面,2022年4月至7月,国务院国资委、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三部门联合开展打击假冒国企专项行动,印发的《打击假冒国企专项行动方案》明确要求,各省、市国资委牵头组织排查工作,搜集移交违法犯罪线索,推动建立防范假冒国企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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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能景润的办公地点(央广网发 警方供图)
在孙全刚看来,犯罪分子对假国企的包装极具迷惑性,往往能以假乱真,其手段主要包括四方面:一是通过营业执照上的企业名称、高额注册资金及相关工程资质证进行综合包装,让投资人误以为其有上层资源、资金雄厚和工程真实;二是搭建“逼真”的公司架构,部门与人员配置齐全,营造出全员围绕工程发包忙碌的假象,强化可信度;三是对自身进行身份包装,伪造工程业绩、荣誉证书,甚至冒充退伍军官、政府领导、科学家等身份,骗取投资人信任;四是制造工程即将开工的假象,即便无法按期开工,也会伪造理由继续诱骗投资。更值得警惕的是,犯罪分子骗取的资金多被用于个人挥霍,导致公安机关追赃挽损难度极大。
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法学院教授刘俊海表示,近年来,假国企、假央企事件频发,涉事领域集中于新能源、房地产和金融等资金密集型产业,尤其多见于市场准入有特定行政许可要求、民营企业难以进入的领域。这类“李鬼”企业的滋生蔓延,不仅扰乱市场秩序,更引发一系列连锁风险,值得各方高度警惕。
刘俊海还表示,更值得关注的是,部分地方政府也可能成为假国企和假央企的受骗对象,此类情况多发生在政府采购、PPP项目和招商引资环节。他分析称,一些地方政府在推动经济发展、追求政绩,在招商心切之下,容易陷入“萝卜快了不洗泥”的误区。面对所谓的“大型央企、国企项目”,部分工作人员急于求成,仅看到表面的公章、资质文件便仓促签约,加之地方间招商引资的竞争激烈,甚至会把假国企、假央企“奉若上宾”,进一步加剧了风险。这种现象背后,既反映出地方招商的急切心态,更暴露了对法律风险防控的忽视。
在刘俊海看来,假国企、假央企的存在并非偶然,而是多重因素交织的结果。从企业层面看,民营企业普遍面临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的现实困境,而“背靠”国企或央企意味着获得权威信用背书,能快速赢得消费者与投资人的信任,这种利益驱动成为造假的重要诱因。从监管层面讲,登记机关在甄别工作中存在明显短板,一方面信息不对称问题突出,另一方面造假人员常使用高仿假公章、假签名等手段,普通登记工作人员难以精准识别,客观上为造假行为提供了可乘之机。
刘俊海表示,假国企、假央企负面影响至少体现在三个层面:一是严重贬损央国企的公信力与诚信度,破坏国有经济的市场形象;二是直接侵害投资者与消费者的财产权,不少受害者因信任“国企背景”而投入资金,最终血本无归;三是此类行为属于典型的涉众型诈骗,受骗人群广泛,极易引发社会矛盾,影响社会稳定。
在打击假央企、假国企方面,在孙全刚看来,首先,打击假国企和假央企能为被害企业正名,明确传递“中核等央企不会面向社会随意招标工程,打着其名义招标并收取保证金的均为诈骗”的信号。其次,可对潜在犯罪分子形成震慑,警示其冒充央企行骗终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最后,能有效净化营商环境,以酒泉地区为例,打击行动能让犯罪分子不敢涉足当地,增强了投资人对当地的信任,激发投资积极性。
治理:多部门协同发力,从源头筑牢“第一道防线”
为提升甄别效率,官方早已搭建权威查询渠道。早在2022年,国务院国资委便在官方网站上线“国务院国资委监管企业产权信息查询平台”,向社会公众开放中央企业及所属企业基本信息查询服务。该平台的上线不仅是提高央企信息透明度的关键举措,更成为公众和企业防范假冒国企的重要工具。
尽管整治力度持续加大,但打击假国企、假央企仍面临诸多难点。孙全刚表示,核心难点之一在于对犯罪分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主观性认定。他举例,在破获中能景润这起特大合同诈骗案件中,公安机关前期在重庆抓获单鹏和唐龙,但邓强在逃。审讯中,单鹏和唐龙嫌疑人将全部违法事实推给邓强,声称自己毫不知情,还听闻邓强已偷渡缅甸,认为警方无法将其抓获而负隅顽抗。直至邓强在四川落网,其余嫌疑人才放弃推诿。
“被骗投资人涉及内蒙古、贵州、浙江、宁夏、四川等多个省份,受害群体分散则加剧了调查取证难度。”孙全刚说,在警方调查中,部分投资人因信息不对称,竟撰写材料证明犯罪分子的发包项目“真实可信”。甚至,有投资人将未开工的虚假项目二次分包给他人,导致下游投资人交纳保证金后遭受损失,使案件权责更趋复杂。
针对上述问题,孙全刚表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需强化工商注册环节的把关力度,在注册资金核验、企业名称审核等方面严格规范,从源头减少犯罪分子利用虚假工商信息行骗的空间;公安机关应加强对出租房的管理,尤其针对工商注册地址为出租房的企业,主动核查以排查犯罪窝点;同时建立“早发现、早甄别、早立案、早打击”的快速响应机制,及时阻断诈骗行为蔓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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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能景润的接待前台(刘保奇 摄)
对此,刘俊海也提出了“标本兼治、多管齐下”系统性的治理思路。他表示,在治标层面,需聚焦典型个案实现突破。对已发生的违法犯罪案件,要顺藤摸瓜,彻查到底。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从重、从严、从快打击不法分子。
“不仅要追究其行政责任、刑事责任、民事责任,还要追究信用责任,”刘俊海说,必须摒弃“打了不罚、罚了不打、打了不赔”的错误观念,通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等方式,切实提高违法成本、降低违法收益,同时降低受害人维权成本,提高维权收益,让违法者付出沉重代价。
刘俊海认为,在源头防控上,登记机关需筑牢“第一道防线”。登记机关应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强化注册程序审核,摒弃单纯的形式审查思维,对登记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和准确性进行审慎核查,既要核对文件完整性,更要验证内容真实性,必要时可开展现场勘查。
在他看来,关键在于打破信息壁垒,登记机关应与央国企集团、国有资产监管部门、公安机关等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构建全天候、全方位的跨市场、跨地域、跨部门、跨产业信息共享平台,形成防范打击的合力,打造快捷高效、无缝对接的治理体系。
此外,刘俊海认为,公众应树立理性认知,签约时仔细核查主体资质,注重留存证据,增强依法维权意识,牢记“天上不会掉馅饼,地上却会有陷阱”,摒弃贪小便宜的心态,从自身筑牢风险防线。
(文中展龙、单鹏、唐龙、邓强为化名)
记者:刘保奇
来源:央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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