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年消费品
以旧换新家电、数码智能产品
补贴活动的公告
根据《商务部等5部门办公厅(室)关于做好2026年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补贴工作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25〕469号)精神,经过前期筹备,现就2026年周口市消费品以旧换家电、数码智能产品补贴事宜公告如下:
一、家电产品
即日起,个人消费者在参与活动商家购买冰箱(含冰柜)、洗衣机(含洗烘一体机)、电视(含激光电视,不含投影仪)、空调(含家用中央空调)、电脑(品牌机,不含组装机)、热水器(含壁挂炉)等6类家电产品,对1级能效或水效标准产品按最终销售价格的15%给予补贴。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最高不超过1500元。
二、数码智能产品
即日起,个人消费者在参与活动商家购买补贴范围内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4类产品的(单件销售价格不超过6000元),按产品最终销售价格的15%给予补贴,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最高不超过500元。
三、参与方式
消费者通过云闪付APP搜索“河南省消费品以旧换新服务平台”小程序,登录“家电数码智能补贴专区”,填报个人基本信息,完成实名认证,进入周口专区,领取相应商品的补贴券,到参与商家购买补贴范围内的产品,每件单独支付结算,直接享受支付立减。补贴券当日有效,如未核销使用可再次领取。
消费者需向商家提供送货安装(商品使用)地址、商品SN码、IMEI码、实物图片等必要信息,电脑、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商品需现场开机或激活。
四、有关要求
各县(市、区)要按照有关部署要求,引导市场主体诚信经营,发现存在不履行价格承诺、先涨价后补贴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要第一时间取消其参与活动资格,追缴国家补贴资金,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要设立咨询服务专线,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所需资金原则按照“总量控制、先到先得、用完为止”实施。
本公告有关事宜,若国家、省、市有最新要求,按最新政策要求执行。
特此公告。
2026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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