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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检获的未完税香烟。 (政府新闻处)
【点新闻报道】两名分别36岁及51岁的男司机因进口及处理未完税香烟,违反《应课税品条例》,昨日(7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分别被判处监禁8个月及7个月。
香港海关和香港警务处新界南交通部去年10月13日于港珠澳大桥香港口岸展开联合反走私行动。透过风险评估及情报分析,海关人员和警务人员当日在港珠澳大桥香港口岸截查两辆入境私家车。经检查后,海关人员于36岁男子的私家车前座乘客座位、后座乘客座位、车尾箱及车内暗格共检获约13万支未完税香烟。他今日因进口未完税香烟,被判处监禁8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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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检获的未完税香烟。 (政府新闻处)
海关人员当日亦在51岁男子的私家车内检获约14万支未完税香烟,收藏手法类同。他今日因处理未完税香烟,被判处监禁7个月。
涉案两辆私家车亦被检取。案中检获的香烟估计市值共约133万元,应课税值约88万元。
海关表示欢迎裁决,指监禁刑罚具相当阻吓作用,并充分反映罪行的严重性。海关提醒市民,根据《条例》,烟草属应课税品。任何人进口、处理、管有、售卖或购买私烟,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200万元及监禁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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