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人民网-安徽频道
近日,安徽省委、省政府作出决定,授予32个集体“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称号,授予42名个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称号。其中,寿县陶店回族乡光荣上榜,荣获“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称号,成为新时代全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生动注脚。
寿县陶店回族乡位于寿县中部、瓦埠湖西畔,是安徽省九个民族乡之一。此次获评省级模范集体,是该乡长期以来深耕民族团结沃土、持续深化创建工作的必然结果。早在2019年,该乡便成功获评“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区”,其下辖的桃园村也于2020年荣获“安徽省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称号,形成了从点到面、层层推进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良好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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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活动。陶店回族乡供图
步入陶店回族乡,民族团结的气息扑面而来。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题的宣传教育广场开阔庄严,民族团结进步文化墙形象直观讲述着各族群众交往、交流、交融的故事,民族团结进步展示馆则系统记录着各族群众奋斗历程,加之遍布街道(村)的宣传栏,共同构筑起一道有形、有感、有效的民族团结思想宣传阵地,让“中华民族一家亲”理念深入人心、融入日常。
面对地处瓦埠湖行蓄洪区低洼地带、易受洪涝侵袭的自然挑战,陶店乡将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促进民族团结的根基。乡党委、政府积极争取并用足用好国家行蓄洪区居民迁建政策,累计投入资金2.1亿元,用于建设现代化安置小区及配套基础设施。这项工程不仅实现了广大群众的安居梦,更是巧妙规划布局,让各族群众融在一起、同心同向,在全新的社区环境中相邻共居、手足相亲,筑牢民族团结进步的社会基础。
安居还需乐业,团结方能共富。近年来,陶店乡聚焦发展赋能,先后投入4500万元,建成民族振兴产业基地、农文旅民俗园等发展平台,着力培育特色产业;同时,投入3300万元实施农田改造、提水泵站等关键基础设施建设,夯实农业生产条件。这些务实举措,有效拓宽了各族群众的就业渠道,增强了内生发展动力,实现了稳岗就业与增收致富的良性循环,让民族团结进步的物质基础愈发坚实。(王友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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