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事故,你真的敢‘一走了之’吗?”
电动自行车、摩托车灵活便捷
已成为不少市民朋友出行的首选
但部分骑乘人员交通安全意识淡薄
闯红灯、逆行、不戴头盔、随意变道……
这些行为不仅违法,更埋下事故隐患
那么
如果发生了交通事故
又该怎么办呢?
“反正没人看到,我跑了应该没事吧。”
“撞得又不严重,没事我先走咯。”
花都交警特别提醒:
一旦发生交通事故
无论责任大小、伤势轻重
都绝不能一走了之!
案例警示
01
2025年2月,房某驾驶电动自行车闯红灯,与刘某驾驶的小轿车发生碰撞,事故发生后房某驾车逃离现场。本案中,房某骑行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时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且事故发生后驾车逃离现场,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刘某无责任。
02
2025年6月,梁某驾驶电动自行车闯红灯,与陈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事故发生后梁某驾车逃离现场。本案中,梁某骑行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时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且事故发生后驾车逃离现场,承担事故全部责任,陈某无责任。
03
2025年7月,张某骑行三轮车与潘某发生交通事故,导致潘某受伤。事故发生后张某逃离现场。本案中,张某承担全部责任,潘某无责任。
04
2025年7月,李某驾驶二轮摩托车时,遇龚某突然变道,双方避让不及发生交通事故,事后李某驾车逃离现场。本案中,由于李某有逃逸行为发生,李某承担全部责任,龚某无责任。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及《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
非机动车肇事逃逸:可处10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拘留;
机动车肇事逃逸:可处2000元罚款,最高拘留15日。
逃逸≠免责,反而加重后果!
正确做法请牢记
立即停车,保护现场
报警处理(拨打122或110),配合调查
文明出行,安全是底线,守法是责任
文明骑行,从你我做起
发生事故,请勿逃离
来源:广州花都公安
编辑:穗琦
复核:龚耀东 吴敏娜
校对:贾愚
审核:邓必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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