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号下午三点多,保康县城的菜市场发生了点事,一位老太太带孙子买菜,被一条中型犬扑上来咬了腿,狗主人站在旁边硬说狗没咬人,拒绝赔钱,老太太报警,警察调了监控,确认狗确实咬了人,按新实施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九条立案,这就是全国第一起适用新法的狗咬人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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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通报出来以后,网上一片骂声,不是骂狗主人,是骂法律,拘留十天就算完事了?
狂犬病潜伏期能长达好几年,就算打了疫苗也有万分之一的失败率,老太太接下来得活在恐惧里,万一哪天发病就是必死无疑,对应的代价却只是狗主人被关十天,这账怎么算都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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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说应该刑事拘留加天价赔偿,赔到倾家荡产为止,但立法的人没这么干,估计是怕罚太重会引起养狗群体强烈反弹,毕竟现在城镇养的狗有一亿多只,平均九个人分摊一只狗,养狗的人不是少数,罚狠了会得罪一大批选民,所以法律条文写得很温和,最多拘留十天罚一千块,听起来好像管用,实际执行起来问题一大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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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那边的物业师傅说得很直白,上周三晚上他在地下车库抓到一个业主遛狗不拴绳,还随地拉屎,上前劝阻反被怼回来,物业没有执法权,只能干瞪眼,这种事各地都一样,物业不敢管,居委会怕惹事,小区监控又有盲区,等警察赶到现场人早跑了,就算有人报警,警察也不可能天天蹲守抓遛狗的,基层警力本来就紧张,还有一堆刑事案件要办,谁有功夫管狗拴没拴绳。
保康警方对外说要联合社区、城管开展整治行动,通过张贴海报、现场宣讲等方式普及新法,西宁公安也表示每天都接到好几起涉犬警情,其中遛狗不拴绳引发的纠纷占了四成,但实际能做什么呢,警告、罚款、拘留,这套流程走下来费时费力,狗主人找不到,狗抓不住,案子办不了,最后不了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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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大部分狗咬人的事都按民事侵权处理,狗主人顶多赔个医药费,违法成本很低,现在新法把养狗不当纳入行政处罚,看起来进步很大,可执行环节卡住了就是白搭,有人在网上建议搞“养犬随手拍”,像举报违章停车那样,拍下不拴绳的狗直接上传系统,城管或派出所收到信息后立刻派单处理,核实完马上罚款拘留,这招如果真能推广开,肯定比光靠警察巡逻管用,问题是现在各地连举报渠道都没建好,有的地方想报都找不到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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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狗必须办证挂牌,没牌的按流浪狗处理,抓到就送收容所,这事说起来简单,做起来难,很多人根本不办狗证,街上跑的狗一多半都是黑户,警察也不可能挨个查,就算查到了,狗主人编个理由说狗证丢了,你还得让他补办,来来回回折腾半天,最后还是不了了之,强制买养犬责任险也是一样,保险公司先赔钱,再向狗主人追偿,这样狗主人自己就会注意,不然保费高、理赔麻烦,他自己也扛不住,但这套机制现在还没建起来,谁来推动,谁来监管,都没人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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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和社区应该参与进来,看到不拴绳的狗可以录像、劝阻、上报,甚至配合抓捕,别总指望警察满城跑,群众的眼睛才是最管用的,可现在物业不愿意得罪业主,社区怕担责任,大家都在观望,等着别人先动手,法律条文写得再好,没人执行就是一纸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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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法刚出台,大家还在试探底线,如果接下来没有一批典型案例被公开处理,罚得狠一点,让狗主人真的感觉到疼,那保康这个首例案件就会变成孤例,没人记得住,也没人怕,很多人还觉得自家狗很乖不会咬人,这种侥幸心理最危险,狗再温顺也是动物,受了惊吓什么事都干得出来,不拴绳就是在拿别人的命开玩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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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已经改了,习惯还没跟上,保康这个案子其实就是新规碰上了老毛病,条文规定得很清楚,执行却断在中间,基层没人管,物业不敢管,警察管不过来,最后受害的还是那些被狗咬的人,他们打了疫苗,赔了钱,心里的恐惧却消不掉,狗主人呢,关十天出来照样养狗,下次还是不拴绳,这个循环不打破,法律再严也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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