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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业主、商家注意!1月1日生效,这些变化与你有关
漳州所有业主、商家注意啦!
2026年1月1日起
由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漳州市消防救援局等四部门联合制定的
《漳州市关于加强新建建筑底层商铺消防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试行)》正式实施
新规有效期2年
针对底层商铺火灾风险
特别是违规搭建夹层
形成的“三合一”场所问题
出了一系列硬招!
新规适用哪些商铺?
新规适用于漳州市行政区域内三类新建民用建筑底层商铺。
1、住宅建筑首层或首层及二层设置的商业服务网点。(每个分隔单元建筑面积不大于300㎡)
2、独立建设的底层商铺。
3、公共建筑底层按现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未要求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商铺。
从源头堵住隐患
从前期设计到后期使用全环节筑牢消防安全防线。主要政策措施涵盖设计阶段、审验阶段、信息共享、物业责任、执法查处等多方面内容。
在设计阶段,施工图的设计说明和平面图纸中以醒目图例和文字明确注明“本场所禁止任何形式的后期增设夹层、阁楼等建筑构件”;结构设计不应预留任何便于后期增设夹层的条件。
消防设计除应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外,尚应执行多项条款。审验阶段,重点核查设计阶段明确的禁止搭建要求、消防设施配置等措施的落实情况,确保工程建设符合消防安全标准。竣工验收后将项目设计限制要求同步推送至相关监管部门,实现信息共享。
此外,物业服务企业在承接物业管理项目时,应将底层商铺的现场状况与规划许可、竣工验收图纸进行严格核对。
违规?后果很严重!
在底层商铺内擅自增设夹层、阁楼的行为,由所在地具有相应执法权的主管部门依据法律法规依法查处。
消防救援机构履行消防安全综合监管职能,指导行业主管部门开展底层商铺消防安全管理。同时,加强对底层商铺的消防监督抽查,查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来源:漳州市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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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漳州楼市情报 整合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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