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3月22日午后,湖北京山一户普通农家响起急促的电话铃声,张家兄妹在两端对话的声音忽高忽低,“你快回来,家里来人了!”接听人是张在玉的母亲,她的手因激动不断颤抖。电话那头的哥哥还没听懂全部内容,只捕捉到一句关键信息——失踪十一年的妹妹竟出现在院门口。
短短几分钟,这个消息像闷雷一样滚过村子上空。邻居们议论纷纷:张在玉不是被丈夫佘祥林“杀”了吗?尸体都认过了,怎么能活着回来?疑云反扑,一瞬间把多年积攒的传闻搅成了更大的漩涡。
时间推回到1994年春节后。那年28岁的佘祥林还是雁门口镇派出所治安管理员。夫妻俩因琐事争吵,张在玉负气出走。过去她也赌气离家过,佘祥林依惯例等了两日仍不见人影,才慌忙去岳父家打听。岳父摇头,岳母却一句话掷地有声:“要是再找不到,肯定是被你闹出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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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多月后,附近水塘打捞出一具女尸。因腐败严重,无法靠面容辨认。张在玉哥哥靠身高、发式、耳朵后那颗痣认定这是妹妹。警方取证时又得到母亲补充的伤疤信息,与尸检报告吻合,案件旋即转为他杀调查。
4月18日深夜,佘祥林被带走。审讯记录里,他前两日坚持否认,第三日留下歪歪扭扭的签名承认“失手将妻推入水中”。笔迹里满是涂改,一看就是极度疲惫。他后来回忆,“那时候脑子空白,只想结束那场对话”。
1995年底,地方法院一审判其死刑。省高院发回重审后,刑期改为15年。判决书里使用的关键证据只有三条:家属指认尸体、佘祥林“自供”、以及并未做DNA比对的鉴定书。张家人一面悲怆,一面喟叹司法总算“还了公道”。
可佘祥林母亲坚持儿子没杀人。她在邻村见到疑似张在玉的女子,急忙拿照片作证。镇派出所没采信,反倒把老人和帮忙写证明的村民以“出具虚假材料”名义拘了九个多月。老人出狱当年就因心脏衰竭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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佘祥林进沙洋监狱后,每天都给自己画一道短横线记录刑期。他对同囚嘀咕过最多的只有一句:“只要她回来,我就能出去。”听者大多敷衍,以为这是典型的无罪辩解。
2005年3月22日那个电话,把所有人拉回到一条本以为封死的老案。张在玉现身时,身旁还有山东口音的丈夫和一个九岁男孩。她看见从四面八方赶来的乡邻,突然说了句:“别围着,我真活得好好的。”语气里透着既歉疚又茫然。
根据她零散的讲述,1994年那次离家后,她一路北上,精神持续恍惚,靠乞讨和好心人接济度日。在济宁郊区,被一对老人收留,治病花了四千多元。病情稳定后,她与老人独子登记结婚,几年里断断续续想起故乡场景,却始终记不起完整路线。直到春节前精神状态彻底恢复,这才决定回湖北。
消息传到沙洋监狱,省高院、荆门中院连夜成立联合调查组。3月26日清晨,佘祥林被取保候审走出铁门,神情木讷。媒体记者抢问:“最想干什么?”他盯着前方只回了两个字:“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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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3日,京山县法院重审,当庭宣告佘祥林无罪。法官在宣判后补了一句:“对您造成的损失,我们会依照法律赔偿。”这句话被很多旁听者记住,因为它不仅对佘祥林说,也像对自己说。
赔偿程序历时半年,国家赔偿70万元到位。佘祥林要求的精神损失剩余385万元,因当时法律条文未列明数额,未被支持。责任倒查仅停留在“内部处理”,具体处分并未公开。
这起案件拖累了一家人:哥哥为申诉丢了工作,女儿14岁辍学外出打工。多年后提起这段经历,女孩一句“没学上就挣钱呗”听着云淡,却藏不住苦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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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张在玉,她在母家住了不到十天便随现任丈夫回山东。有人责怪她“闯祸”,她低头嗫嚅:“那时脑子不清楚。”心理医生解释,她的断片式记忆正是精神分裂发作期常见症状,并非有意隐瞒。
案卷复盘时,调查人员列出三处致命疏漏:一是家属指认尸体时未做DNA;二是笔录制作连续十几小时,违反取证规范;三是外界证据出现反差时,没有重新核查,而是先行排斥。正是这三点,让佘祥林失去十一年自由。
自宣判无罪后,他没有急着追讨名声,只带着女儿去了深圳务工。2014年女儿出嫁,他从老宅翻出那叠泛黄判决书,轻轻锁进抽屉。知情人问他今后打算,他摆摆手:“日子先过起来,其他慢慢说。”
一桩错案收场,表面风平浪静,背后的裂缝却难以缝合。有人惋惜司法程序失守,有人感慨命运开玩笑,但无论用怎样的词汇修饰,都难覆盖那十一年的虚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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